離婚后房屋居住糾紛怎么辦

導讀: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屋產權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購買的,房屋依法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不過,為防止在離婚后發生糾紛,律師還是提醒各位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要盡量做到徹底分割,在離婚協議中也要明確約定各方的義務及需承擔的責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離婚后房屋居住糾紛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屋產權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購買的,房屋依法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不過,為防止在離婚后發生糾紛,律師還是提醒各位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要盡量做到徹底分割,在離婚協議中也要明確約定各方的義務及需承擔的責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離婚后房屋居住糾紛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以起訴解決。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屋產權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購買的,房屋依法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但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財產歸屬分為:法定歸屬和約定歸屬兩種形式,即夫妻可以自行約定財產的歸屬。
居住權為使用權一類,可以適用“用益物權”的相關規定。即產權人可以在自己的不動產上設定用益物權。至于本案涉及的居住權問題,是夫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所賦予一方的合法權利。不過,為防止在離婚后發生糾紛,律師還是提醒各位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要盡量做到徹底分割,在離婚協議中也要明確約定各方的義務及需承擔的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