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與侵權要怎么處理

導讀:
在構成違約與侵權責任競合的情況下,受損害方應當根據受損的具體情況進行選擇,是向法院或仲裁機關提出要求侵害方承擔違約責任的訴訟請求,還是提出要求其承擔責任的訴訟請求。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是說債務人的違法行為,既符合違約要件,又符合侵權要件,導致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一并產生,又違約責任引發債權人索賠的請求權,侵權責任也引發債權人索賠的請求權,兩個請求權有重迭之處,形成請求權的競合。那么違約與侵權要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構成違約與侵權責任競合的情況下,受損害方應當根據受損的具體情況進行選擇,是向法院或仲裁機關提出要求侵害方承擔違約責任的訴訟請求,還是提出要求其承擔責任的訴訟請求。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是說債務人的違法行為,既符合違約要件,又符合侵權要件,導致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一并產生,又違約責任引發債權人索賠的請求權,侵權責任也引發債權人索賠的請求權,兩個請求權有重迭之處,形成請求權的競合。關于違約與侵權要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首先要分析違約方是單純的違約還是在違約的同時也構成了侵權,如果對方既違約,同時也構成了侵權,則形成法律上的違約與侵權的責任競合。在構成違約與侵權責任競合的情況下,受損害方應當根據受損的具體情況進行選擇,是向法院或仲裁機關提出要求侵害方承擔違約責任的訴訟請求,還是提出要求其承擔責任的訴訟請求。一般來講,因當事人違約侵害了對方人身權益,涉及非財產責任形式時,受損害方向法院提出侵權責任的訴訟請求,對全面維護自己的權益比較有利,如果僅涉及財產責任,則可直接依據合同要求對方承擔違約的民事責任。
在確定具體損失數額、損失范圍時,應當注意除了包括違約、侵權所造成的直接損失外,還包括那些間接損失或可得到利益的損失,這些損失是否應當由違約方承擔,在向違約方提出自己的要求時應如何提,在訴訟中,當事人都應該當全面考慮。
2、無約定的按照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可以約定為合同簽訂地、交貨地、運輸地、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等擇一約定。除有例外,在通常情況下,合同履行地都以合同當中最能體現合同特色一方為履行地。
3、當事人簽訂合同后并未實際履行的。合同中約定的履行地是否可以作為管轄的依據則區分情況來確定。如果當事人雙方的住所地均不在約定的履行地的,則此合同糾紛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如果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住所地在約定的履行地,則該履行地可以作為管轄法院的確定依據。由于合同性質不同,履行地的確定也就存在差別。
4、合同的名稱與合同所涉權利義務不一致時,應當按照合同的權利義務來確定合同的性質并由此確定合同的履行地;如果按照合同的權利義務內容難以確定合同性質的,則應結合合同名稱和合同權利義務的內容來判定合同性質,如果合同名稱與部分權利義務內容相符的,以合同名稱來確定合同性質,進而確定合同的履行地。
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是民法界議論的熱點課題,如何解決責任競合,多數意見是允許受害人單一選擇請求權的主張,認為受害人要么請求侵害人承擔違約的民事責任,要么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二者只能擇一,不得行使兩個請求權。
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是說債務人的違法行為,既符合違約要件,又符合侵權要件,導致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一并產生,又違約責任引發債權人索賠的請求權,侵權責任也引發債權人索賠的請求權,兩個請求權有重迭之處,形成請求權的競合。如果允許債權人不受限制地行使兩個請求權,就會導致債務人因請求權的重疊而承擔雙重民事責任,造成不公。
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的,受損害人可以選擇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請求對方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