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同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多少

導讀:
土地合同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如果說在合同法生效前,違約金和賠償金可以并用,其目的主要在于充分保護受害方的合法權益,防止在判令違約方承擔違約金后仍不能補償受害方的損失的話,它的賠償性就很明確了。基于此,也決定了違約金與賠償金不能并用。那么土地合同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土地合同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對于違約金,《民法典》摒棄了違背市場經濟或自由經濟原則的懲罰性,使它回到了應有的賠償性,并堅持合同自由、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將違約金分別情況來對待:
(1)對于就不履行約定的違約金。如果說在合同法生效前,違約金和賠償金可以并用,其目的主要在于充分保護受害方的合法權益,防止在判令違約方承擔違約金后仍不能補償受害方的損失的話,它的賠償性就很明確了。尤其是在確定了違約金數額調整制度后,一方面,借助該制度完全可以避免上述情形的發生,因而已經沒有必要規定違約金與賠償金并用;另一方面,更為深層次的原因在于,合同法確定的違約責任制度,確定了它的補償性,而否定它的懲罰性,從根本上決定了不管是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金還是賠償金,其目的都不過是補償受害方的實際損失,其性質屬于賠償金的預定。基于此,也決定了違約金與賠償金不能并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