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司法強拆手續怎么辦?

導讀:
而當事人如果不能提出相應證據,主張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警方的出警記錄是認定強拆主體、時間的重要依據。那么法院的司法強拆手續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司法強拆的程序為: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強拆之前還需要先對該違章戶進行筆錄調查。然后下達《責令限期自拆通知書》,當事人拒絕拆除的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1、強拆之前
如果當事人提前得知強拆消息,最好是將貴重物品轉移,尤其是小件的貴重財物。萬一發生意外,導致財物丟失,當事人只能申請賠償,但是維權時像電視、電腦、冰箱這種大件物品還比較容易取證,但是像項鏈、手鐲這種體積小、價值大的物品就很難證明其存在。而當事人如果不能提出相應證據,主張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強拆之時
如果拆遷隊到來后強行拆房,當事人一定要馬上報警,交給警察處理,并保留好報警的電話記錄。雖然警察不一定能阻止強拆,但是否報警、警方是否作為對我們后期維權都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警方的出警記錄是認定強拆主體、時間的重要依據。即使警察不出警,我們后期也能起訴其不作為。
3、強拆之后
一旦強拆已經發生,就不能挽回,此時只有通過法律手段維權才能盡可能地彌補損失,獲得補償。此時當事人應該立即聯系征地拆遷方面的專業律師,通過律師專業的法律知識和熟練的訴訟、談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證據和資料,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