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遇到司法強拆怎么維權?

導讀:
房屋遭受到司法強拆的,如果司法強拆違反法律規定的,被拆遷人是可以合法的維權的,被拆遷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請國家賠償維護自己的利益,維權的過程是建議委托律師。被拆遷人的房屋被合法強拆,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程序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會就此執行異議進行審查或舉行聽證,并最終作出裁定。合法強拆的法律程序具體體現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中。而非訴執行就是行政機關申請強拆及權利人。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那么如果是遇到司法強拆怎么維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屋遭受到司法強拆的,如果司法強拆違反法律規定的,被拆遷人是可以合法的維權的,被拆遷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請國家賠償維護自己的利益,維權的過程是建議委托律師。
被拆遷人的房屋被合法強拆,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程序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會就此執行異議進行審查或舉行聽證,并最終作出裁定。
合法強拆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強拆的法律程序具體體現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中。按照該解釋的規定,強拆作為具體行政行為,執行的形態有兩種情形:一種是非訴執行,一種是訴訟執行。對應有兩種程序。而非訴執行就是行政機關申請強拆及權利人。
申請的時效應遵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八條、九十條之規定。該解釋具體規定了受理執行具體行政行為及不予執行的情形。執行的機構有法院的專門非訴執行機構完成。而訴訟執行主要是指具體行政行為被依法提起訴訟后,待裁判文書生效以后由法院的執行機構執行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國家賠償法》
第四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