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時合法房屋被違法強拆以后怎么辦

導讀:
征地時合法房屋被違法強拆的,可以向征地主管部門投訴。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政府和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那么征地時合法房屋被違法強拆以后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征地時合法房屋被違法強拆的,可以向征地主管部門投訴。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都有權向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政府和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
1、提交起訴書正本一份,并按被告行政機關的數目提供相應的副本。
2、證明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的復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證明復印件;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資料或社會法人登記證,同時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主要負責人證明書(加蓋公章)。
3、受委托代為起訴的,應提交原告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事項、權限、期限及聯系電話。公民代理的,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律師代理的,同時提交律師事務所的公函和律師執業證件的復印件。
4、證明行政法律關系存在的材料,如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機關不予受理決定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