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合同違約金

導讀:
售房人與受讓人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應約定違約責任,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當依法賠償。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生效后,合同雙方都應該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內容,享受權利并按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那么買賣房屋合同違約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售房人與受讓人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應約定違約責任,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當依法賠償。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生效后,合同雙方都應該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內容,享受權利并按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關于買賣房屋合同違約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售房人與受讓人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應約定違約責任,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當依法賠償。
違約金的數額,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規定的標準確定違約金:
(一)因房地產轉讓人的過錯,未在定的時間內交付房地產的,轉讓人向受讓人支付的違約金為已經收取的轉讓價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所得利息的兩倍。
(二)因房地產受讓人的過錯,未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轉讓價款的,受讓人向轉讓人支付的違約金為逾期支付的轉讓價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所得利息的兩倍。
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按實際發生的情形分項計算損失數額。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1、房屋租售中介實施的詐騙
(1)采用欺騙手段截留客戶資金,將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資、轉貸等風險項目。房屋中介公司要求買房者將購房保證金、首付款、購房款等存入中介公司指定賬戶,由他們“代為保管”,利用辦理購房手續的時間差,從事投資、轉貸等風險項目,獲取中短期收益。這種“拆東墻補西墻”的運作方式一旦出現問題,最終會導致資金鏈斷裂造成損失。
(2)中介公司指使公司員工及他人假扮購房人,與賣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后,將房屋過戶至虛假購房人名下,最后將騙取的房屋轉賣或抵押從中非法獲利。
(3)利用為購房人代辦銀行貸款之機將房產抵押給銀行,然后冒用購房人的身份證件,將銀行發放的貸款占為己有。
(4)公布虛假房屋租賃、銷售信息,與客戶簽訂租房、購房合同,騙取客戶中介費及定金。
(二)房地產開發商或個人在預售、出售房屋時,隱瞞房屋已抵押或已出售的事實,采取一房多賣的方式騙取他人購房款。
(三)虛構商鋪等房產投資項目,以承諾高額返租收益為誘餌,誘騙投資者進行投資騙取投資款。
(四)以能夠幫助購買回遷房、單位房等低價房為名,虛構房源,詐騙他人購房款。
(五)通過偽造房產證、身份證等手段,假冒房主身份,與他人簽訂房屋租賃、買賣合同,詐騙他人租金、購房款。
(六)隱瞞門面房即將拆遷的事實,虛假發布“門面房轉讓”的信息,將門面房轉租給他人,騙取租金。
購房違約金的賠償標準是什么?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生效后,合同雙方都應該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內容,享受權利并按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如果合同一方當事人明顯違反了合同的約定條款,合同另一方的當事人是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體現途徑一般情況都是支付相對應數額的違約金。在實際情況中,也有約定金錢以外的其他違約賠償途徑,比如用物品、用權利、用行為。商品房買賣中的合同違約情況,違約金的標準應該按照如下規定執行:
1、合同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所造成的損失為理由而請求法院予以增加賠償的,應該按照由于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量化確定賠償金額。
2、合同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高于所造成的損失為由而請求法院予以減少賠償的,應該按照由于為悅己造成的實際損失的30%為標準量化確定賠償金額。
3、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如果沒有約定這個違約金的具體的一個數額是多少,或者說是沒有約定損失的賠償金數額的一個計算的方式,那么違約金的數額或者是損失賠償的額度可以按照下面的標準進行確定:
(1)超過付款時間,造成付款時間逾期,要按照未付款房款的總額,然后參照人民銀行的規定等來對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2)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使用房屋。按照逾期交付使用的房子,期間主管的相關機構部門有資格的房產評估記過,評定好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的租金標準來判定。
4、由于開發商的原因,房產買受人,就是購房者在如下期限滿了之后還是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不動產證。
除了合同雙方有特別的約定外,開發商作為出賣人應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不能支付違約金。
(1)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必須約定辦理房屋所有權,不動產證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房屋尚未建成的房屋,自房屋交付使用那天開始起,90天。
(3)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房屋已經竣工的,自合同簽訂訂立那天開始起,90天。
如果合同約定條款中,沒有明確涉及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相關說明的情況或者說,無法估量損失的經濟額度難以評估的,是允許按照已付的購房款總額,參照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違約金的大致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