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違約金的規定有哪些

導讀: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是約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具有如下特征:1、違約金的數額是雙方預先確定的;2、違約金是-種違約后的補救措施;3、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于履行行為之外的給付。那么合同法違約金的規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是約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具有如下特征:1、違約金的數額是雙方預先確定的;2、違約金是-種違約后的補救措施;3、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于履行行為之外的給付。關于合同法違約金的規定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所謂違約金,是指由法事人通過協商預先確定的、在違約發生后作出的獨立于履行行為以外的給付。我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其特征為:
(1)違約金的數額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
(2)違約金是由雙方約定的在違約后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一筆金錢;
(3)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于履行行為之外的給付;
(4)違約金的支付是一種違約責任形式。
2、違約金責任的成立:
(1)違約行為的存在;
(2)合同是有效的。
3、違約金的計算一般有兩個標準:
(1)是按照合同事先的約定承擔,這是基于合同有關于違約方面的規定的情況(一般正規合同都應有這方面的規定的);
(2)是如果合同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則按照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來計算,這種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按照損失金額進行賠償。當然,如果你們的合同屬于約定的事項已經完成或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只是比合同約定提前了,那么本人不認為這構成違約,自然也不會涉及違約金的問題。
二、建筑工程合同違約金的規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是約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具有如下特征:
1、違約金的數額是雙方預先確定的;
2、違約金是-種違約后的補救措施;
3、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于履行行為之外的給付。換言之,只要當事人無特別約定,支付違約金的行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當事人不得在支付違約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債務的義務(《合同法》第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三款)。
答案補充 1、違約金適用的一般原則性規定。
(1)合同對違約金有具體約定的按約定,對違約金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沒有約定處理。
(2)違約金的計算依據是合同總價。
(3)約定違約金數額一般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價金總額為限。
4、對約定違約金和罰款的,或只約定罰款的,只要其金額不超過未履行部分總額的,可將罰款視為違約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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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琴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