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起信息公開案終審 鎮政府被判公開拆遷信息

導讀:
日前,一中院首度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定政府與租戶的拆遷補償協議及有關法律依據不屬于個人隱私,終審判令鎮政府對李某公開信息。李某將鎮政府訴至法院。李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由于李某要求鎮政府公開的第三人有關拆遷的全部信息,第三人不同意公開,且該申請又不涉及公共利益,鎮政府決定不予公開的行政行為不違法。據此,一中院終審維持原判。那么北京首起信息公開案終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日前,一中院首度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定政府與租戶的拆遷補償協議及有關法律依據不屬于個人隱私,終審判令鎮政府對李某公開信息。李某將鎮政府訴至法院。李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由于李某要求鎮政府公開的第三人有關拆遷的全部信息,第三人不同意公開,且該申請又不涉及公共利益,鎮政府決定不予公開的行政行為不違法。據此,一中院終審維持原判。關于北京首起信息公開案終審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摘錄: 拆遷信息公開首案市民告贏政府
家住昌平的李某向昌平區北七家鎮政府提出申請,要求鎮政府公開拆遷信息遭拒。李某為此告上法院。日前,一中院首度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定政府與租戶的拆遷補償協議及有關法律依據不屬于個人隱私,終審判令鎮政府對李某公開信息。
這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一年多來,北京市民首次通過訴訟獲得知情權。
據了解,李某要求公開的拆遷信息涉及鎮政府跟租戶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拆遷法律依據和補償標準,鎮政府與第三人拆遷協議的全部內容,以及相關單位征用土地面積。
鎮政府受理申請后征詢了第三人的意見,在第三人表示不同意公開的情況下,作出了“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告知書”。鎮政府認為,李某申請獲取的政府信息涉及個人隱私,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23條規定,“權利人不同意公開,本機關不予公開”。李某將鎮政府訴至法院。
今年4月2日,一審法院判令鎮政府對李某提出的“鎮政府跟租戶們的拆遷補償協議;北七家鎮政府拆遷的法律依據補償標準”的申請內容作出答復,同時駁回李某的其他訴訟請求。李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一中院審理認為,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信息,行政機關應主動公開,并提供查詢的便利。
對政府信息中涉及第三方合法權益的,行政機關應當征詢第三方的同意。如果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行政機關應予以公開。
由于李某申請公開“鎮政府跟租戶們的拆遷補償協議;北七家鎮政府拆遷的法律依據補償標準以及北七家鎮政府拆遷的法律依據、補償標準”的內容與第三人的隱私無關,鎮政府以“李某的申請涉及第三方的利益,權利人不同意公開”為由,決定不予公開的行政行為缺乏法律依據。
由于李某要求鎮政府公開的第三人有關拆遷的全部信息,第三人不同意公開,且該申請又不涉及公共利益,鎮政府決定不予公開的行政行為不違法。據此,一中院終審維持原判。(記者朱燕 王殿學)
資料來源:新京報
(:房產買賣糾紛 公房承租官司 小產權房買賣糾紛 房地產項目 拆遷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