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合同和無效合同的聯系

導讀: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可分兩種,一種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而當其損害國家利益時,則為無效合同。惡意串通的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訂立某種合同,造成國家、集體或第三者利益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體現了全體社會成員的最高利益,違反社會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這是各國立法普遍確認的原則。無效合同都具有違法性,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的行為,在違法性方面較之于其他無效合同更為明顯。那么有效合同和無效合同的聯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可分兩種,一種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而當其損害國家利益時,則為無效合同。惡意串通的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訂立某種合同,造成國家、集體或第三者利益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體現了全體社會成員的最高利益,違反社會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這是各國立法普遍確認的原則。無效合同都具有違法性,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的行為,在違法性方面較之于其他無效合同更為明顯。關于有效合同和無效合同的聯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可分兩種,一種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而當其損害國家利益時,則為無效合同。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者利益。惡意串通的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訂立某種合同,造成國家、集體或第三者利益的損害。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是指當事人實施的行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內容上和目的上是非法的,這種行為又稱為隱匿行為。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體現了全體社會成員的最高利益,違反社會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這是各國立法普遍確認的原則。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此處所說的法律是指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訂的法律,行政法規是指由國務院制訂的法規,違反這些全國性的法律和法規的行為是當然無效的。無效合同都具有違法性,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的行為,在違法性方面較之于其他無效合同更為明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