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的具體表現是什么

導讀:
無效合同的特征1、具有違法性:所謂違法性,是指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一旦確認無效,將具有溯及力,使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以后也不能轉化為有效合同。那么無效合同的具體表現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效合同的特征1、具有違法性:所謂違法性,是指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一旦確認無效,將具有溯及力,使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以后也不能轉化為有效合同。關于無效合同的具體表現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效合同的特征
1、具有違法性:所謂違法性,是指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當事人在訂立無效合同后,不得依據合同實際履行,也不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
3、無效合同自始無效:無效合同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國家不予承認和保護。一旦確認無效,將具有溯及力,使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以后也不能轉化為有效合同。
按照全部還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為:
1、全部無效合同
(1)訂立合同主體不合格,表現為:a.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的,該合同無效,但有例外:純獲利益的合同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需追認,合同當然有效;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對人有過失而成立的合同,該合同無效;c.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且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該合同無效。
(2)訂立合同內容不合法,表現為:a.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b.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c.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d.以合法形掩蓋非法目的合同,無效;善意取得。
(3)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無效。
2、部分無效合同
部分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內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內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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