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是否就代表著合同生效

導讀:
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但有些合同是附條件的,只要條件達成才會生效。依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另外,根據《合同法》第44條第2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合同,必須依照規定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能生效;否則,即使具備了上述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也不生效。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法。那么合同成立是否就代表著合同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但有些合同是附條件的,只要條件達成才會生效。依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另外,根據《合同法》第44條第2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合同,必須依照規定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能生效;否則,即使具備了上述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也不生效。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法。關于合同成立是否就代表著合同生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但有些合同是附條件的,只要條件達成才會生效。
依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所以,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
另外,根據《合同法》第44條第2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合同,必須依照規定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能生效;否則,即使具備了上述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也不生效。該款規定主要體現了國家對合同自由的適度干預或者對善意第三人的保護。例如,根據《擔保法》第41條、第42條之規定,當事人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須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后,抵押合同才生效。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條件主要有: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法。商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于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法。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后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法。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法。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法。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條件法。實際上由于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不同,許多合同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