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生效的時間是多久

導讀:
關于合同的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關于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但是《合同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條同時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效力可以附生效條件或期限,如果合同附有生效的條件或期限,那么生效條件成就或期限屆至時,合同才發生法律效力。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那么保險合同生效的時間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合同的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關于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但是《合同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條同時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效力可以附生效條件或期限,如果合同附有生效的條件或期限,那么生效條件成就或期限屆至時,合同才發生法律效力。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關于保險合同生效的時間是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合同的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下稱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關于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由此可見,合同的成立與生效是合同關系存續狀態的重要界點。
一般情況下,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是《合同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條同時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效力可以附生效條件或期限,如果合同附有生效的條件或期限,那么生效條件成就或期限屆至時,合同才發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合同成立并不必然導致合同生效,在合同附有生效的條件或期限時,合同的生效就會滯后于合同的成立。保險合同依法成立后,其效力也具有上述的兩種狀態,即立即生效或附有條件、期限而效力待定,所以保險合同是否自成立時生效與其是否附有生效條件或期限有關。
經投保人和保險人協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書面協議形式訂立保險合同。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但是保險單生效有兩個條件:一是保險戶繳清了到期應繳的保險費;二是保險公司核保通過。大多數保險公司目前的做法是,當客戶愿意投保時,先請客戶填寫投保單, 即一份投保申請表格。同時繳納首期保險費定金。如果投保單經公司審核不能通過,保單不會生效,客戶所繳納的保險費定金將退還給客戶,如果公司核保通過,保 單才算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