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工期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導讀:
實踐表明,供應條件是影響建設項目工期的關鍵因素之一。《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七條工程竣工結算以合同工期為準,實際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發、承包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獎懲辦法執行。那么建設工程工期計算方法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實踐表明,供應條件是影響建設項目工期的關鍵因素之一。《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七條工程竣工結算以合同工期為準,實際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發、承包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獎懲辦法執行。關于建設工程工期計算方法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從開工到竣工按全部日歷天數計算,不扣除停工日數,稱為“日歷工期”;
2、從全部日歷天數中扣除節假日未施工的天數及因設計、材料、氣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數,稱為“實際工期”。
一般承包合同規定采用日歷工期,以便于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實際工期由于排除了客觀因素的影響,便于分析工期定額執行的情況。建筑施工工期是指在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工期總日歷天[同時結合合同約定的工期變更(如有),進行相應天數調整后的工期總日歷天數,即經工期變更調整后的工期總日歷天數。建筑施工中的“天”,除合同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歷天”。即包含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合同中按“日歷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且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天24:00時,而不是通常的工作時間,這是結合工程建設的特點及根據《民法總則》第203條的規定,“期間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24:00時,有業務時間的,停止業務活動的時間為截至時間。
(1)建設地點的地質、氣候等自然條件。建設地點的地質條件直接影響到內部因素所涉及的建設工程量、建設的難易程度、交通運輸和施工組織設計等;氣候條件主要是指建設地點的海拔高度、冬季施工期、年度降雨天數、年大風或臺風天數、最大凍土深度等,氣候因素影響了建設的年有效工期以及由此導致的降效。
(2)供應條件。主要指建設項目的資金、材料設備、勞動力、施工機械等的供應及其質量。供應條件受整個國民經濟和建筑業發展的影響。實踐表明,供應條件是影響建設項目工期的關鍵因素之一。如不少重點建設項目,由于資金到位率高,物質供應有保障,加上主管部門和參與建設各單位的科學管理,項目建設工期明顯縮短,使項目建設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反也有相當一部分工程項目倉促上馬,建設資金不足時搞“釣魚”工程,嚴重影響了材料、設備的準備工作,致使工期一拖再拖,形成了“投資無底洞、工期馬拉松”的狀況,不僅造成建設項目投資效益差,還給參與建設的各方帶來經濟損失,同時也出現了不少“扯皮”或糾紛現象。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七條工程竣工結算以合同工期為準,實際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發、承包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獎懲辦法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