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房屋買賣合同違約

導讀:
在現有房價大幅上漲的情況下,出賣方出于趨利避害考慮,才導致目前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頻發。”因此對于出賣方故意違約,并要求解除合同的行為并不受法律保護,合同法也未賦予這種惡意違約方享有解除權。那么如何應對房屋買賣合同違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現有房價大幅上漲的情況下,出賣方出于趨利避害考慮,才導致目前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頻發。”因此對于出賣方故意違約,并要求解除合同的行為并不受法律保護,合同法也未賦予這種惡意違約方享有解除權。關于如何應對房屋買賣合同違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隨著二手房市場房價不斷攀漲,房屋買賣合同違約案件也隨之增多,不少簽了合同的賣房者為了賣出更好的價錢,不惜選擇毀約,到底該如何能夠巧妙躲開毀約合理維權呢?
在現有房價大幅上漲的情況下,出賣方出于趨利避害考慮,才導致目前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頻發。但這種故意違約的行為,是完全背離我國合同法第六條所規定的“誠實信用”這一基本準則的。“誠實信用原則在現代法治社會中被譽為民商事領域的‘帝王條款’。它的基本要求就是當事人在市場活動中應講信用,恪守諾言,誠實不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時不損害他人和社會利益,要求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維持雙方的利益以及當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平衡。”因此對于出賣方故意違約,并要求解除合同的行為并不受法律保護,合同法也未賦予這種惡意違約方享有解除權。
面對越來越多的房屋交易賣方違約情況,怎樣才能更好保護買房者的權益?作為房屋的買受人,購買二手房時要注意一下幾點:
一、購房者在購買二手房時首先要注意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房屋產權是否明晰,避免因售房者無權或擅自處分房屋所帶來的風險;
二、要注意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民法中“買賣不破租賃”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先成立的租賃合同;所以如果房屋在租,應事先與房主或租戶達成相關協議。
三、所以買賣雙方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應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及賠償損失的計算方式,增加違約成本,促進誠信交易。比如可以在合同或補充條款中明確約定,如出賣方拒不辦理過戶,或者因出賣方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除向買受人返還全部購房款外,出賣方仍需按照合同解除時的房屋已增值價格賠償給買受人。
四、最后要在簽訂合同時明確約定,對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一些細節問題全面考慮并約定清楚。
如果房屋買賣糾紛已到不可調節的地步,作為買房者,針對出賣方出現的違約行為應及時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涉案房產,然后提起訴訟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如無法訴前保全,則應申請訴訟保全,以防止出賣人惡意轉移房產,或者將涉案房產“一物二賣”,提前將所有權轉登記在善意第三方名下。否則一旦出現上述情況,而購房合同又未能完善約定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包含哪些部分,或者買受人主張損失的證據不足,則會出現司法不予采信的可能。
提醒購房者在通過中介公司購房時,應事先對需簽字的文件內容進行全面審核及了解,并且在獲悉相關房源信息后,不應為逃避中介服務費而“跳單”。若認為中介公司收取的中介服務費過高,可與中介公司或經紀人進行協商,切勿“私下成交”,否則將承擔支付違約金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