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要件

導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那么結婚要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關于結婚要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