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擬取消對在校大學生結婚生育的限制

導讀:
言外之意,學校對在校大學生結婚、生育等將不再干涉。昨天到會的教育部學生司的代表范毅則透露,在新的《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中,將不提“婚育”二字,言外之意就是結婚、生育將不納入學校管理范圍。目前有一些高校已對學生結婚、生育等作出了比較寬容的規定。北京大學法學院黨委副書記樸文丹說,北大對此相對寬容,在校生生育的可以休學。在本市10所高校467名研究生的有效問卷中,對學校“禁育”規定贊同的只占12%,反對的達57%,另外31%未表態。那么教育部擬取消對在校大學生結婚生育的限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言外之意,學校對在校大學生結婚、生育等將不再干涉。昨天到會的教育部學生司的代表范毅則透露,在新的《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中,將不提“婚育”二字,言外之意就是結婚、生育將不納入學校管理范圍。目前有一些高校已對學生結婚、生育等作出了比較寬容的規定。北京大學法學院黨委副書記樸文丹說,北大對此相對寬容,在校生生育的可以休學。在本市10所高校467名研究生的有效問卷中,對學校“禁育”規定贊同的只占12%,反對的達57%,另外31%未表態。關于教育部擬取消對在校大學生結婚生育的限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昨天,在北京大學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舉辦的“關于在校大學生婚育問題研討會”上,來自教育部學生司的代表透露,在新的《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中,將不提“婚育”二字。言外之意,學校對在校大學生結婚、生育等將不再干涉。而目前,“禁婚禁育”的規定在各個高校比比皆是,許多學生,特別是在讀女碩士、博士因此規定,不得不在受教育權和生育權之間作舍棄。
事件:女博士懷孕被迫退學
昨天,記者看到一位唐女士寫給本次研討會的信。唐女士原來是北京某高校博士二年級的學生,當時已30歲了。在讀博士期間經學校批準與同在一校的男友辦了結婚手續。婚后幾個月,就出現了不規律的長時間子宮出血。醫生告知她已意外懷孕,并伴有先兆性流產。為了完成學業,她和丈夫打算做人流手術,但大夫建議她,為了避免危險不要做流產手術。但是,由于學校研究生管理規定:“在校期間不允許生育”。她和愛人陷入了進退維谷的境地。一方面她不想苦讀兩年的學業毀于一旦,但她更害怕因手術而失去永遠做母親的能力。思量再三,她向學校提出休學或者停學申請,但學校認為任何規定不能違反,只能按規定辦。因為丈夫也在此校讀書,唐女士沒辦法,在學業與孩子上她含淚選擇了孩子。
唐女士在信中說,目前她正在準備再考原校的博士,她想以自己的經歷向社會提出呼吁:晚婚婦女是有生育權的,應該受到法律保護,同時,女士受教育權也應該得到法律保護,目前二者發生了沖突,只能說是法制的不健全。
專家:高校“禁育”規定涉嫌違法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楊大文教授說,隨著新《婚姻法》及《婚姻登記條例》施行,目前各個高校“婚禁”的大門基本打開,但還不徹底;而生育的大門還是關得很嚴,要么退學,要么放棄生育。為什么不能讓一些達到晚育年齡的研究生、博士生在校生育,非要把他們變成高齡產婦,日后面臨生育風險。楊大文說,目前高校教育已由“精英教育”轉向“大眾化教育”,應當對這些禁令重新審視。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磊則批評這些禁令有違法之嫌。因為結婚、生育和受教育,都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這些禁令就是侵犯了公民的這些權利。
改進:新規定不提“婚育”二字
禁婚禁育的規定受到了專家的普遍反對,而昨天到會的政府部門的代表則更多關注開禁之后面臨的實際管理問題,比如落戶、生育指標等。
昨天到會的教育部學生司的代表范毅則透露,在新的《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中,將不提“婚育”二字,言外之意就是結婚、生育將不納入學校管理范圍。
據了解,新的《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從1996年就開始起草,為了讓此規定內容更加嚴謹合法,教育部甚至請北大、北師大等高校的法學專家針對草案中的法律問題開了三四次研討會。但對此規定何時出臺,范毅沒有透露。范毅說,等新規定出臺之后,各個高校也會依據此規定,對自己內部的管理規定作出調整。
目前有一些高校已對學生結婚、生育等作出了比較寬容的規定。北京大學法學院黨委副書記樸文丹說,北大對此相對寬容,在校生生育的可以休學。記者從北京大學研究生手冊上也沒有看到有關婚育的規定。
鏈接 問卷 多半研究生反對“禁育”
最近幾年,高校校規中的“禁婚禁育”規定受到越來越多的挑戰。北京大學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最近就大學生結婚和生育意向的調查中顯示:在對本市16所高校951個本科生的有效問卷中,只有17.7%贊同禁婚,33.3%反對禁婚,其他的無所謂。在本市10所高校467名研究生的有效問卷中,對學校“禁育”規定贊同的只占12%,反對的達57%,另外31%未表態。首席記者 趙中鵬
鏈接 規定 高校禁婚育規定很嚴格
據了解,國家教委《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規定: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國家教委《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中規定:研究生在學習期間提倡晚婚。對符合國家規定的晚婚年齡而要求結婚者,由培訓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從嚴掌握。而在各個高校對在校大學生禁婚、禁育的規定隨處可見。北航研究生院研究生手冊(2004年7月)規定:研究生在學習期間不提倡結婚,要求結婚者一般應符合北京市規定晚婚年齡,一般不允許生育。來自北京某校的研究生王敏昨天說,在研究生院,結婚生育這個問題已很普遍,因為學校是禁止的,所以大部分人同居都是偷偷摸摸,做人流手術的也比較多。正是因為“婚育”屬于禁止的,所以許多人不能光明正大地采取一些預防生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