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

導讀: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法定婚齡的確定,一方面要考慮自然因素,即人的身體發育和智力成熟情況,另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所以,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那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法定婚齡的確定,一方面要考慮自然因素,即人的身體發育和智力成熟情況,另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所以,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關于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失業者還須持失業證);
3、婚姻狀況證明(有單位的由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
4、村民和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者、從業人員、失業人員等由其戶口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出具;
5、跨區登記的,需加蓋街道辦事處或鎮婚姻登記專用章。
如是離婚人士:需持離婚證原件。離婚判決書如果是第一審判決的,還需提供離婚生效證明書;若離婚判決書是第二審判決的,則需提供第一、第二審判決書。如離婚證遺失的,還需補辦離婚證等或補發《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
如是喪偶人士:須持原結婚證及原配偶的死亡證明。如原結婚證和原配偶死亡證明都遺失或毀掉的,則由當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法定婚齡的確定,一方面要考慮自然因素,即人的身體發育和智力成熟情況,另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
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所以,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