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改進待何日

導讀:
隨著我國遠洋運輸的發展,我國的船舶運輸險保險業務也逐漸成長。照理來說,相關的保險業務應當相當可觀,然而目前開辦的船舶運輸險保險業務狀況卻不盡人意。可以說,我國的船舶運輸險保險業,仍遠遠跟不上遠洋業發展的步伐。由于海上航行的特殊性和復雜性,使得船舶運輸險保險業務的風險遠大于其它保險業務。這些措施確保了船舶運輸險保險業務實現穩健經營,也確保了中國人保雄厚的償付能力。那么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改進待何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隨著我國遠洋運輸的發展,我國的船舶運輸險保險業務也逐漸成長。照理來說,相關的保險業務應當相當可觀,然而目前開辦的船舶運輸險保險業務狀況卻不盡人意。可以說,我國的船舶運輸險保險業,仍遠遠跟不上遠洋業發展的步伐。由于海上航行的特殊性和復雜性,使得船舶運輸險保險業務的風險遠大于其它保險業務。這些措施確保了船舶運輸險保險業務實現穩健經營,也確保了中國人保雄厚的償付能力。關于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改進待何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目前,我國擁有龐大的遠洋船隊,已是名副其實的海運大國。隨著我國遠洋運輸的發展,我國的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保險業務也逐漸成長。照理來說,相關的保險業務應當相當可觀,然而目前開辦的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保險業務狀況卻不盡人意。一方面,保險公司因利潤過低甚至無利可圖而不愿開展業務,有的公司如平安,華泰等已退出該市場;另一方面,船舶保險市場的萎縮,使得船公司也無法將自身風險充分轉移出去。可以說,我國的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保險業,仍遠遠跟不上遠洋業發展的步伐。
保險條款相對滯后
最初,我國保險公司沒有自己的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保險條款,一直沿用英國的船舶貨物標準保險單和倫敦協會船舶保險條款及其他外國條款。直到1972年,人保公司才制定了自己的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保險條款,后來又經過幾次修改,才有了現行的1986年《遠洋船舶保險條款》。
近二十年來,不論是國際海事法律方面還是船舶營運管理方面都發生了許多變化,而我國現行使用的《遠洋船舶保險條款》還是1986年修訂的,和國外同類條款相比,內容陳舊,未能適應遠洋運輸業的變化,客觀上束縛了遠洋船舶保險業務的發展。具體表現在,航運企業可能遇到的某些風險未能得到保險合同的保障,而有的合同條款制訂時考慮不夠嚴密,使得保險人承擔的風險過大。保險產品的研究和開發嚴重滯后,做不到與時俱進,就不可能滿足投保人新產生的保險需求,自然要影響業務的發展。
由于海上航行的特殊性和復雜性,使得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保險業務的風險遠大于其它保險業務。首先,在船舶登記方面,有的國家為了增加收入,實行“開放登記”,對注冊船舶不進行嚴格審查和管理,使得海上詐騙有機可乘,“鬼船”現象時有發生。其次,海運欺詐查證困難。保險人對船舶的了解完全靠被保險人的陳述,處于信息不對稱狀態。特別是在船東惡意沉船的案件當中,大量的證據都遭到毀滅,保險公司往往無法證明對方是欺詐行為,而蒙受了巨額損失。
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為例。由于《遠洋船舶保險條款》相對滯后,該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內部規則來控制遠洋險的風險性。為加強風險管理,中國人保堅持船舶保險業務由總公司“集中管理、授權經營”的原則,只有由總公司授權的分公司才能承保此類業務。根據“優化結構,穩健經營”的指導思想,公司對船舶險防損防災、老齡船和特種船的承保作了具體規定,加強了風險控制力度。總公司制定并頒發了船舶險業務管理規定,明確了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的承保、理賠及追償權限和業務流程規范,對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保險業務實行逐條報批制度,由總公司決定是否承保以及最后的承保條件。公司還十分重視合理安排再保險,每年在船舶保險再保險合同續轉前,都要保證能得到再保險國內外市場的支持。這些措施確保了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保險業務實現穩健經營,也確保了中國人保雄厚的償付能力。
市場弊端影響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發展
上海的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保險業,是中國目前發展趨勢最好的。上海航運業快速發展,特別是隨著洋山深水港的正式運行,將使得對航運保險的需求量大增。據上海保監局近日公布的一季度數據顯示,上海船舶險占全國業務總量的20%,主要來自中遠集團、中海集團,以及其他一些大型船舶公司。業內人士表示,上海市場航運保險業務質量發展健康,市場平均賠付率水平在40%左右,航運險市場前途一片光明。但是,上海航運市場的成長,目前還未能帶動航運保險的迅速發展。據了解,上海市場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保險業務雖然已經連續多年增長,但增長速度相對緩慢,去年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保險市場的保費增長僅在5%左右,而今年一季度同比增長也只有2%。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幾點,首先是保險業務滯留海外。雖然人保、太保、平安三家公司控制了80%以上的航運險市場,囊括國內絕大部分業務。但相對于美國美亞、日本三井以及一些國際保賠協會而言,國內保險企業的品牌影響力和網點分布實力,在國際市場上暫時尚未占優勢。由于國際貿易操作規則,以及相關保險的定價因素,導致大部分進出口貿易保險業務,都被國際財產保險公司吸納,國內保險公司受到排擠,連始發地在上海的國際航運業務,其保險也常有到達地國家的保險公司加入競爭。另外,保險費率逐年下降。由于上海航運險市場競爭主體增多,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保險費率逐年下降,年費率均值下降比例在10%以上,這便使航運險保費規模雖然每年都在遞增,但增長幅度遠沒有航運市場成長那么快。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險種發展不平衡也是原因之一。平安保險公司表示,上海航運保險市場的發展主要業務集中為市場準入要求低的貨運險業務,對技術性要求高的承運人責任險、碼頭責任險、船舶險等業務,保險公司參與的極少,不利于長遠發展。再者就是缺乏專業人才。在國內,除了上述三大保險公司以外,其他財產保險公司的航運保險起步晚,經驗積累少,國內培養相關專業的人才也不多,特別是法律類人才缺位嚴重。此外,新近從事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保險的人員素質普遍不高,直接影響了高質量、高技術的風險評估服務,競爭手段主要表現為低價競爭。
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改進待何日
由于我國遠洋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保險業務中存在的問題涉及面廣,很難得到立即解決。但是,如果再不及時改進,勢必影響我國遠洋業的發展。目前,已經有不少專家關注著遠洋船舶保險業的發展并提出了相關建議。
有專家指出,改進遠洋船舶險,首要必須創新保險條款,使之適應形勢變化。他們認為,倫敦保險協會制定的《協會定期船舶保險條款》對世界各國有很大影響,被許多國家在業務中采用,或是作為制定自己條款的藍本,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同樣我國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保險條款的修改也可以加以借鑒。例如,在承保風險方面,可以把與飛機或其它物體的觸碰風險考慮進去,承保這種風險是十分必要的,因為飛機在海上發生故障需要迫降時,除了島嶼外,船舶就是主要目標。還有,在風險防控方面,95版《協會定期船舶保險條款》規定船舶受損后,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如超過12個月,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這是針對船舶管理和維修保養質量日益下降,船東不及時提出保險索賠的現象,且發生了多起大型貨船突然沉沒的事故而制定的,我國的條款也可以加以吸收,以減少保險人的風險。
另外,要從完善營銷管理體制入手,提高業務質量。保險公司要切實樹立效益第一的經營理念,對風險高的業務堅決擯棄;要完善業務考核機制,對展業人員的考核,除了保費指標外,還要增加賠付率指標,以促使他們提高業務質量;要轉變競爭策略,不能一味依靠降低費率的手段獲取業務,而要以提供風險管理服務等方式拓展市場,當然這就對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保險公司提高核心競爭力的一種具體措施。
也有專家指出,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對航運業發展具有保駕護航的作用,要改善航運險發展滯后的現象,必須盡快解決在投保咨詢、產品開發以及市場競爭等方面存在的種種弊端,特別要盡快建立完善的相關政策法規。例如,在國外的一些港口法律明確規定,所有駛入該國港口的船舶必須投保油污責任險和拖船責任險。而國內的港口至今還沒有這樣的法律規定。
同時,管理部門也要嚴格船舶安全管理,創造良好市場環境。交通主管部門需要加強船舶安全管理,嚴格執行《老舊運輸船舶管理規定》,實施船舶強制報廢制度,堅決淘汰不符合技術規范的老舊船舶,消除安全隱患。這樣做不僅僅是為了給保險業創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而且對于航運企業來說也是利大于弊,因為船舶運輸險(遠洋運輸險)保險市場的萎縮將直接影響航運企業的正常經營和風險轉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