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單的種類

導讀:
提單指一種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由承運人接管或裝船,以及承運人據以保證交付貨物的單證。該提單除了載明其他通常事項外,還須注明裝運船舶名稱和貨物實際裝船完畢的日期。由于該種提單上沒有明確的裝船日期,而且往往又不注明裝運船的船名,因此,在跟單信用證的支付方式下,銀行一般都不接受這種提單。記名提單只能由提單上所指定的收貨人提取貨物。事實上提單正面已印有“上列外表狀況良好的貨物已裝船”的詞句。那么提單的種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提單指一種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由承運人接管或裝船,以及承運人據以保證交付貨物的單證。該提單除了載明其他通常事項外,還須注明裝運船舶名稱和貨物實際裝船完畢的日期。由于該種提單上沒有明確的裝船日期,而且往往又不注明裝運船的船名,因此,在跟單信用證的支付方式下,銀行一般都不接受這種提單。記名提單只能由提單上所指定的收貨人提取貨物。事實上提單正面已印有“上列外表狀況良好的貨物已裝船”的詞句。關于提單的種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提單指一種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由承運人接管或裝船,以及承運人據以保證交付貨物的單證。
1. 按貨物是否已裝船可分為:
1) 已裝船提單 (on board B/L; Shipped B/L)
指整票貨物全部裝船后,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向托運人簽發的貨物已經裝船的提單。該提單除了載明其他通常事項外,還須注明裝運船舶名稱和貨物實際裝船完畢的日期。
2) 收貨待運提單或待運提單 (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指承運人雖已收到貨物但尚未裝船,應托運人要求而向其簽發的提單。由于該種提單上沒有明確的裝船日期,而且往往又不注明裝運船的船名,因此,在跟單信用證的支付方式下,銀行一般都不接受這種提單。
2. 按收貨人的抬頭不同可分為:
1) 記名提單 (Straight B/L)
指在提單“收貨人”一項內具體填上特定的收貨人名稱的提單。記名提單只能由提單上所指定的收貨人提取貨物。除非托運人另有指示,否則,如果將貨物交給提單指定之外的人,即使占有提單,承運人仍須負責
2) 不記名提單 (Open B/L; Blank B/L; Bearer B/L)
指記明應向提單持有人交付貨物的提單。托運人在“收貨人”一項只填寫“交與持有人”(To Bearer)。這樣,誰持有提單,誰就有權提貨,不需要任何背書手續即可轉讓,只要將提單交給受讓人即可。
3) 指示提單 (Order B/L)
指依照記名人的指示或不記名人的指示交付貨物的提單。
記名指示:按照發出指示的人不同可分為托運人指示(To the Order of the Shipper),收貨人指示(To the Order of the Consignee),和銀行(To the Order of the Bank)等情況。這種提單指示人背書后可以轉讓給其他人。
不記名指示:收貨人一項內未注明憑誰的指示交付貨物,而只記有“憑”(To Order)的字樣。像這種情況一般應視為托運人的指示,只有當托運人作出指定背書或空白背書后才可轉讓給其他人。
3. 按對貨物外表狀況有無批注可分為:
1) 清潔提單 (Clean B/L)
指沒有任何有關貨物殘損、包裝不良或其他有礙于結匯的批注的提單。
事實上提單正面已印有“上列外表狀況良好的貨物已裝船”的詞句。若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簽發提單時未加任何批注,則表明承運人確認貨物裝船時外表狀況良好的這一事實,承運人必須在目的港將接受裝船時外表狀況良好的同樣貨物交付給收貨人。
2) 不清潔提單 (Unclean B/L or Foul B/L)
承運人在提單上記有貨物及包裝狀況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單,如水濕、油漬、污損、銹蝕等。承運人通過批注,聲明貨物是在外表狀況不良的情況下裝船的,在目的港交付貨物時,若發現貨物損壞可歸因于這些批注的范圍,從而減輕或免除自己的賠償責任。
4. 按不同的運輸方式可分為:
1) 直達提單 (Direct B/L)
指貨物從裝貨港裝船后,中途不經轉船而直接抵目的港卸貨的提單。
2) 轉船提單或聯運提單 (Transshipment B/L or Through B/L)
指在裝貨港裝貨的船舶不直接駛達貨物的目的港,而要在中途港換裝其他船舶運抵目的港,由承運人為這種貨物運輸簽發的提單。
3) 多式聯運提單 (Combined Transport B/L; Intermodal Transport B/L; Multimodal Transport B/L)
指貨物由海路、內河、鐵路、公路和航空等兩種以上不同運輸工具共同完成全程運輸時所簽發的提單,這種提單主要用于集裝箱運輸。
5. 按商業習慣可分為:
1) 預借提單 (Advanced B/L)
指由于信用證規定的裝運期和和交單結匯期已到,貨主因故未能及時備妥貨物或尚未裝船完畢的,應托運人要求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簽發的已裝船提單。
2) 倒簽提單 (Anti-dated B/L)
由于貨物實際裝船完畢日期遲于信用證規定的裝運日期,若仍按實際裝船日期簽發提單,肯定影響結匯,為了使簽發提單日期與信用證規定的裝運日期相吻合,以便結匯,承運人應托運人的要求,在提單上仍按信用證規定的裝運日期簽發,這種提單稱為“倒簽提單”。
3) 過期提單 (Stale B/L)
過期提單有兩種情形。一種是由于航線較短或銀行單據流轉速度太慢,以至于提單晚于貨物到達目的港,收貨人提貨受阻;另一種則是由于出口商在取得提單后未能及時到銀行議付形成過期提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