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損如何進行分攤?

導讀:
共同海損應當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攤價值的比例分攤。貨物在抵達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凈得金額,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攤共同海損。(三)運費分攤價值,按照承運人承擔風險并于航程終止時有權收取的運費,減除為取得該項運費而在共同海損事故發生后,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營運費用,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那么共同海損如何進行分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同海損應當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攤價值的比例分攤。貨物在抵達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凈得金額,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攤共同海損。(三)運費分攤價值,按照承運人承擔風險并于航程終止時有權收取的運費,減除為取得該項運費而在共同海損事故發生后,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營運費用,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關于共同海損如何進行分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同海損應當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攤價值的比例分攤。
船舶、貨物和運費的共同海損分攤價值,分別依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船舶共同海損分攤價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是的完好價值,減除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實際價值,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二)貨物共同海損分攤價值,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減除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和承運人承擔風險的運費計算。貨物在抵達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凈得金額,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攤共同海損。
(三)運費分攤價值,按照承運人承擔風險并于航程終止時有權收取的運費,減除為取得該項運費而在共同海損事故發生后,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營運費用,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