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再結婚登記需要什么

導讀:
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主要需要的資料有:1、雙方的常住戶口本和身份證。(二)訴訟離婚訴訟離婚需要夫妻其中一方到法院進行離婚訴訟,需要準備的資料主要有以下幾種:1、原告的身份證原件。那么離婚再結婚登記需要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主要需要的資料有:1、雙方的常住戶口本和身份證。(二)訴訟離婚訴訟離婚需要夫妻其中一方到法院進行離婚訴訟,需要準備的資料主要有以下幾種:1、原告的身份證原件。關于離婚再結婚登記需要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注:二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一)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就是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在離婚協議書中確定好財產的分配和孩子撫養權等問題,之后再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手續辦理完之后領取離婚證。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主要需要的資料有:
1、雙方的常住戶口本和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已經簽署好的了離婚協議書,需要三份。
4、雙方各提交兩張單人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5、離婚登記現場需要由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二)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需要夫妻其中一方到法院進行離婚訴訟,需要準備的資料主要有以下幾種:
1、原告的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或者婚姻登記機關開具的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證明。
4、有子女的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等。
1、性質不一,結婚條件是男女雙方形成夫妻關系的前提要求,結婚手續是男女雙方形成夫妻關系必須辦理的行政登記手續。
2、僅具備結婚條件不能成立夫妻關系,必須經過結婚登記手續才能成立法律所承認的夫妻關系。
結婚條件中,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這一規定是反對封建的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為的法律依據,從而為當事人的婚姻自由提供法律保障。但是雙方自愿并不能自動成立婚姻關系,必須辦理結婚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