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結婚登記是否需要離婚證

導讀:
離婚后再婚的有以下兩種情況:1、通常,如果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系,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后現想復婚(再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復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那么二婚結婚登記是否需要離婚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再婚的有以下兩種情況:1、通常,如果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系,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后現想復婚(再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復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關于二婚結婚登記是否需要離婚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再婚的有以下兩種情況:
1、通常,如果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系,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后現想復婚(再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復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
2、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系的,民政局會發給雙方《離婚證》;如果是通過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的,則雙方是沒有《離婚證》的,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作為離婚憑證。
①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②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③審查: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④登記:問雙方是否自愿,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⑤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后,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系,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予以確認帶上離婚證。
1、如果二婚的一方前一段婚姻在國外解除的,需要我國法院對其離婚證明進行認證,否則該離婚證明視為無效。
2、二婚提供的離婚證明或者離婚證必須真實有效,涂改或者假的證明一經查出,會給予處罰。
3、二婚仍可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且根據公司要求在一年內休完。
4、二婚不可享受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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