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單證的流轉程序

導讀:
國際貿易單證的流轉程序就是買賣雙方履約的過程,因此進出口雙方在此過程中必須注意加強合作,把各項工作做到精確細致,盡量避免工作脫節,單證不一致的情況發生。我對外貿易多數以信用證為支付方式。凡商品的質量列入國家法定檢驗范圍的和合同或信用證訂明須由我出口單位提供商品檢驗局品質檢驗證明的出口商品,在貨物出運前必須向商品檢驗局申報品質檢驗,報驗的貨物應處于打好包、刷好運輸標志的狀態。出口收匯核銷單是海關憑以受理報關、外匯管理部門憑以核銷收匯的憑證,它的作用是為了加強出口收匯管理以防止國家出口外匯的流失。那么國際貿易單證的流轉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國際貿易單證的流轉程序就是買賣雙方履約的過程,因此進出口雙方在此過程中必須注意加強合作,把各項工作做到精確細致,盡量避免工作脫節,單證不一致的情況發生。我對外貿易多數以信用證為支付方式。凡商品的質量列入國家法定檢驗范圍的和合同或信用證訂明須由我出口單位提供商品檢驗局品質檢驗證明的出口商品,在貨物出運前必須向商品檢驗局申報品質檢驗,報驗的貨物應處于打好包、刷好運輸標志的狀態。出口收匯核銷單是海關憑以受理報關、外匯管理部門憑以核銷收匯的憑證,它的作用是為了加強出口收匯管理以防止國家出口外匯的流失。關于國際貿易單證的流轉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國際貿易單證的流轉程序就是買賣雙方履約的過程,因此進出口雙方在此過程中必須注意加強合作,把各項工作做到精確細致,盡量避免工作脫節,單證不一致的情況發生。現從出、進口兩個方面分別將單證的流轉環節敘述如下:?
(一) 出口方面
目前,我國出口合同大多數為CIF合同或CFR合同,并且一般都采用信用證付款方式,故在履行這類合同時,必須切實做好貨(備貨、報驗),證(催證、審證、改證),運(托運、報關、保險),款(制單結匯)四個基本環節的工作。同時還應密切注意買方的履約情況,以保證合同最終得以圓滿履行。
1. 簽訂合同?
出口貿易合同通常由賣方根據與買方洽談的條件,繕制售貨確認書(Sales Confirmation),正本一式二份,經買賣雙方簽章后各執一份,作為合同成立的證據。在函電成交的情況下,則由賣方將繕制的售貨確認書寄給買方,要求買方簽退一份。
2. 組織貨源?
賣方根據合同或售貨確認書規定,按時、按質、按量準備好應交的貨物,如屬現貨,可以直接通知倉庫或供貨廠商辦理打包、改裝、發貨等工作;如屬期貨,應該與供貨單位簽訂購貨協議或以要貨單形式向生產部門落實生產,按規定交貨。?
3. 信用證與出口貨源的銜接?
我對外貿易多數以信用證為支付方式。信用證開到后,必須經過審核,如內容與合同條款不符,賣方應盡早提請買方更改信用證條款,待信用證改妥后再安排運輸工作,并在出運前辦理商檢報驗手續。?
4. 商品檢驗?
凡商品的質量列入國家法定檢驗范圍的和合同或信用證訂明須由我出口單位提供商品檢驗局品質檢驗證明的出口商品,在貨物出運前必須向商品檢驗局申報品質檢驗,報驗的貨物應處于打好包、刷好運輸標志的狀態。商檢報驗單的格式則商品檢驗總局統一制訂,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制。如合同、信用證對檢驗內容具體要求的,可附合同或信用證副本。檢驗合格后商品檢驗局按合同或信用證中的具體要求在檢驗讓書上作相應的表述,以符合單、證一致的要求。
5. 繕制商業發票和裝箱單據?
商業發票載有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重量、價格、條款,單價和總價等項目,是出口方的銷售憑證,也是買賣雙方的結算憑證。它在出口單據中居于中心地位,其他單據中的有關項目多以它為依據,例如運輸單據有關商品描述的內容就是根據商業發票和裝箱單的填寫的,保險單據中的投保金額也是根據商業發票金額計算出來的。?
裝箱單是商品發票的補充單據,商業發票中的計價數量或重量,即是裝箱單中數量或重量的匯總數。因此從工作程程序上來說,應該是先繕制裝箱單據,后繕制商業發票。?
6. 繕制出口貨物報關單和出口收匯核銷單。?
出口貨物報關單是向海關申報出口供海關查驗放行的單據,貨物出口后有一聯(退稅聯),退回給出口單,作為出口退稅的憑證。留在海關的報關單又是海關總署編制出口統計數字的基礎資料。?
出口收匯核銷單是海關憑以受理報關、外匯管理部門憑以核銷收匯的憑證,它的作用是為了加強出口收匯管理以防止國家出口外匯的流失。核銷單的格式由國家外匯管理局統一制發,每份有一存根聯。核銷單及其存根聯上都編有順序號碼、蓋有外匯管理局監督收匯章。自1991年1月1日起,出口單位在出口報關時必須將此項單據填交海關,否則海關不受理報關。貨物報關后,海關在核銷單上加蓋“放行”章退給出口單位,出口單位在報關后規定的時間內將核銷單存根、出口報關單的副聯以及其他需要的單據送外匯管理局存案。待銀行收妥該筆外匯后,出口單位憑銀行簽章的核銷單向外匯管理局銷案。?
7. 托運、訂艙、報關?
出口單位委托有權受理對外貨運業務的單位辦理海、陸、空等出口運輸業務叫做托運。出口單位直接或通過貨運代理公司向承運單位洽訂運輸工具叫作訂艙。托運或訂艙需要提供必要的資料,例如貨物的名稱、標志、件數、毛重、凈重、體積、裝運期和目的地、可否轉運和分批等等。?
運輸工具訂妥后在貨物裝運前須向海關申報出口,這就是報關。報關時須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以及裝貨單等運輸單據,有些商品還須提供出口許可證或商檢合格單,來料加工、來件裝配業務則須提供海關的“登記手冊”。?
8. 保險?
出口貿易如使用CIF價格條款,則應由出口單位辦理投保并承擔保險費。投保時出口單位須向保險公司填送投保單,保險公司據以繕制和簽發保險單。投保手續應在貨物離倉向裝運場所移動前辦理,以避免運輸途中貨物處于“漏保”的狀態。?
9. 繕制運輸單據?
運輸單據包括海運提單、陸運和空運運單、郵政運輸的包裹收據和汽車運輸的承運收據以及多式聯運的“聯合運輸單據”等,這些單據應由承運人繕制,待貨物裝上運輸工具或置于承運人的接管之下,由承運人簽發給發貨人。?
10. 裝船通知?
按照國際慣例,貨物裝運后賣方須將裝運情況及時通知買方。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在FOB、CFR、CIF、FCA、CPT、CIP等價格條件的賣方責任中都明確規定賣方在貨物裝運后應無延遲地通知買方。裝船通知是賣方的基本義務,使買方及時掌握貨運動態,以便對貨物的轉售、分配、調撥、加工在事先作出適當的安排,對貨款的支付及早作好準備。
裝船通知一般應采取電訊方式,發出的時間應在貨物全部裝上運輸工具以后,在實際工作中,寧早毋遲,過遲則不僅影響買方接貨、付款的準備工作,還有可能貽誤買方的及時保險(CFR、FOB、CPT、FCA等條件下)。如買方因賣方未能及時發出裝運通知而蒙受損失,必然會譴責賣方并提出索賠。?
11. 審單?
盡管各種單證在繕制、簽發過程中都經過復核,但在提交銀行前仍須把信用證或合同規定的各種出口單證集中起來作一次全面性的審核。審核全套單據是否完備。單單之間、單證之間是否相符,單證份數是否滿足信用證要求,單證上的簽字蓋章是否齊全等等,以確保單證質量的絕對可靠。?
12. 交單、議付、結匯、核銷?
出口單位將信用證規定的單證及需要的份數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議付銀行叫做交單。議付銀行在保留追索權的條件下購買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匯票及其單據叫做議付。出口單位將所得的外匯按照外匯牌價賣給銀行叫做結匯。交單、議付、結匯是出口單位通過銀行辦理國際結算的必要程序,遠期匯票須在付款承兌到期后方可收匯,但如銀行同意扣息貼現,也可在交單后由銀行議付結匯。?
(二) 進口方面?
目前我國進口合同大多以FOB條件成交,以信用證方式結算貨款。履行這類進口合同的一般程序是:簽訂貿易合同、開立信用證、租船訂艙、裝運、辦理保險、審單付款、接貨報關、檢驗、索賠等事項,進口商應與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逐項完成。
1. 簽訂貿易合同?
進口貿易多數須先向有關機關申請進口許可證。取得許可證后才能對外正式簽約。進料加工、來料加工及補償貿易等的進口貨物也須向有關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批準后向海關備案,然后對外簽訂合同。?
2. 開證?
以信用證為付款方式的進口貿易,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進口單位須按合同條款向開證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并將外匯或外匯額度移存開證銀行,經銀行審核后將信用證開給賣方。
3. 安排運輸工具?
大宗商品的進口多采用FOB價格條件,應由我進口單位負責安排運輸工具。例如租用船只或飛機到對方港口或機場接運。租船、租機及訂艙工作可委托貨運代理公司辦理,也可自行聯系承運單位辦理。運輸工具落實后應及時發出到船通知,賣方據此做好發貨前的準備工作,并與承運人的當地代理人安排裝運事宜。?
4. 投保?
FOB、CFR、FCA、CPT價格條件者需要我進口單位辦理運輸保險,賣方有義務在貨物發運后將裝船通知(Shipping Advice)以電訊方式發給我進口單位,進口單位據以繕制投保單向我方保險公司辦理保險。?
5. 付款贖單?
信用證項下的貨運單據經我方銀行審核后送交進口單位,再經進口單位審核認可后,銀行即對外付款或承兌。托收(例如D/P)項下的貨運單據也由銀行轉寄給我進口單位,但不管是對方的托收銀行或是我方的代收銀行均不負單據審核之責,進口單位更有必要加強審核。無論信用證或托收,就我國的情況來看,進口單位的審核往往是終局性的。經過審核,如發現單據不符或有異狀,應通過銀行及時提出拒付或拒絕承兌的理由。?
6. 進口報關?
貨物運達我指定目的地后,進口單位應迅即繕制“進口貨物報關單”、貿易合同、進口發票、裝箱單和運輸單據等副本向進口地海關申報進口,經海關查驗單據和貨物相符,核定進口關稅,進口單位付清關稅及相關稅費后即可憑正本運輸單位據或有關證明向承運單位或其代理提貨。?
7. 貨物到達后的檢驗工作?
貨物到達后,進口單位應抓緊時間做好數量和質量的檢驗工作、屬于國家的法定的檢驗商品必須由商品檢驗局檢驗。在合同索賠有效期內取得商檢局檢驗證書、列入國家規定的動植物檢疫范圍的進口貨物,應申請動植物檢疫所進行消毒和檢疫。貨物卸下后發現有殘損的,須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作殘損檢驗并協商索賠和理賠事宜。?
8. 索賠?
進口貨物經過檢驗后如發現賣方責任的數量短缺或質量不符等情況,須在合同索賠有效期內向賣方提出索賠,索賠時須提供檢驗證明書和發票、提單等貨運單據的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