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合離婚彩禮如何退還

導讀:
感情不合離婚彩禮退還應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要準確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適用司法解釋的精神,將返還彩禮的范圍主要限制在男女雙方未結婚的情形下,對男女雙方結婚時間比較短或者結婚后未同居生活的,要準確判定司法解釋規定的“生活困難”的標準,即一方因彩禮的給付造成其生活絕對困難,不足以維持當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條件地支持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訴訟主張;對于男女結婚超過1年以上的,原則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還彩禮的訴訟請求。那么感情不合離婚彩禮如何退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感情不合離婚彩禮退還應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要準確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適用司法解釋的精神,將返還彩禮的范圍主要限制在男女雙方未結婚的情形下,對男女雙方結婚時間比較短或者結婚后未同居生活的,要準確判定司法解釋規定的“生活困難”的標準,即一方因彩禮的給付造成其生活絕對困難,不足以維持當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條件地支持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訴訟主張;對于男女結婚超過1年以上的,原則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還彩禮的訴訟請求。關于感情不合離婚彩禮如何退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彩禮錢返還的標準是多少
在我國并不承認婚約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因男方的過錯導致婚約解除,或由男方提出解除婚約,女方是不能以男方違反婚約而請求不返還或部分返還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雙方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卻事實上同居的,若男方始亂終棄,要解除婚約,這時應權衡雙方利益,本著保護婦女,保護弱者的原則,在彩禮返還數額上,筆者認為,可酌情減少。在實踐中也存在這樣的情況,即雙方已同居多年的,男方要解除同居關系,以未辦理結婚手續為由,要求返還彩禮,此時若女方已將所收彩禮用于同居后共同生活的,也可減少返還數目或不予返還。
感情不合離婚彩禮退還應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1、如果只訂婚沒有結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約,則彩禮全部返還男方,無論誰提出解除婚約都是全部返還。
2、如果結婚時間沒有超過一年,雙方離婚,可以返還部分彩禮,各地法院掌握的返還比例不一致。視情況而定。
3、如果結婚時間超過一年,那么離婚時,按照法律規定彩禮不能返還。 要準確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適用司法解釋的精神,將返還彩禮的范圍主要限制在男女雙方未結婚的情形下,對男女雙方結婚時間比較短或者結婚后未同居生活的,要準確判定司法解釋規定的“生活困難”的標準,即一方因彩禮的給付造成其生活絕對困難,不足以維持當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條件地支持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訴訟主張;對于男女結婚超過1年以上的,原則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還彩禮的訴訟請求。
三、彩禮返還有哪些限制性原則
對彩禮返還作出限制性規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外,同時還遵循了以下原則:
1、遵循當地風俗習慣原則。在法律的適用上,有這樣一條規則,即“有法依法、沒法依政策、沒政策依習慣”。所以,在彩禮的認定、彩禮的范圍、彩禮是否返還以及彩禮返還的比例等方面,都應當遵循當地的風俗習慣。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3、公平原則。在解決此類糾紛的過程中,應當用雙方之間的利益均衡來判斷是否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