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辦結婚證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

導讀:
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后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并不是一概全部退還。符合法律規定,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那么沒辦結婚證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后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并不是一概全部退還。符合法律規定,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關于沒辦結婚證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沒辦結婚證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
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可言。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后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并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二、沒領結婚證,到底算不算夫妻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法律規定,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依據該規定,沒有辦理結婚證的不能確立夫妻關系;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的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照事實婚姻處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照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