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請求返還彩禮的三種情況

導讀:
可請求返還彩禮的三種情況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對這個問題給予明確回答。司法解釋規定,根據目前中國的國情,按習俗給付彩禮的,有三種情形可以請求返還: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其中后兩項,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那么可請求返還彩禮的三種情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請求返還彩禮的三種情況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對這個問題給予明確回答。司法解釋規定,根據目前中國的國情,按習俗給付彩禮的,有三種情形可以請求返還: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其中后兩項,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關于可請求返還彩禮的三種情況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請求返還彩禮的三種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對這個問題給予明確回答。
司法解釋規定,根據目前中國的國情,按習俗給付彩禮的,有三種情形可以請求返還: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其中后兩項,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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