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合同詐騙后怎樣才能彌補損失

導讀:
另一種就是涉及刑事犯罪的合同詐騙案件。對待這種情況我國也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依照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因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通過刑事追繳、責令退賠,退賠或追繳不能彌補的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等途徑獲得救濟。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其表現形式有如下五種: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那么被合同詐騙后怎樣才能彌補損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另一種就是涉及刑事犯罪的合同詐騙案件。對待這種情況我國也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依照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因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通過刑事追繳、責令退賠,退賠或追繳不能彌補的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等途徑獲得救濟。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其表現形式有如下五種: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關于被合同詐騙后怎樣才能彌補損失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其實針對這個問題,首先要看咨詢的人說的通過合同詐騙是哪種詐騙,很多時候他們所說的詐騙是一種一般的欺詐,還夠不上刑事犯罪的,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就需要通過民事訴訟或仲裁的判決、和解甚至強制執行等方式來實現目的,途徑相對來說比較明確。
另一種就是涉及刑事犯罪的合同詐騙案件。對待這種情況我國也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依照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因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通過刑事追繳、責令退賠,退賠或追繳不能彌補的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等途徑獲得救濟。一般追繳和責令退賠先行退陪給受害人,但是很多時候都是很難得到全面賠償的,這時候就需要進一步的維權,就是這進一步的維權行為導致了很多人的困惑。
追繳和退賠的程序問題導致了很多不確定性,程序由誰提起,怎么執行,什么時候結束等等,都涉及了很多不確定的問題;但是人是不是申請退賠的強制執行的適格申請人?很多時候法院是不認可的,因為這是給法院的權利,而不是當事人的權利,那么法院會不會主動進入執行程序,如何進入執行程序,這些都沒有明確的規定。也就導致很多時候不能夠明確“退賠或追繳不能彌補的”這一情況;所以,一般民事案件很難啟動,即便是啟動了最終也很可能得不到支持。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的《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數額在5萬至20萬元以上的。
其表現形式有如下五種: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詐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騙取當事人財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