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結婚登記條件和所需證件

導讀:
一、登記條件:1、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2、當事人必須是自愿和無配偶;3、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4、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5、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6、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7、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張。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退回有關證件,并書面告知理由。那么現役軍人結婚登記條件和所需證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登記條件:1、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2、當事人必須是自愿和無配偶;3、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4、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5、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6、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7、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張。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退回有關證件,并書面告知理由。關于現役軍人結婚登記條件和所需證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登記條件:
1、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2、當事人必須是自愿和無配偶;
3、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6、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張。
二、當事人應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4、軍人的結婚登記,軍人證件和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三、登記程序: 出示證件 → 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審查、頒發《結婚證》。
四、辦理時限和辦事結果: 證件齊全、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當場辦理。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退回有關證件,并書面告知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