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會需要什么證件

導讀:
特別提示:1、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還應提交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系。那么結婚登記會需要什么證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特別提示:1、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還應提交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系。關于結婚登記會需要什么證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男女雙方無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五、雙方均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一)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三)三、3張二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特別提示:
1、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還應提交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
2、二婚的登記結婚時還需要提交離婚證或離婚調解書、判決書生效證明。
2、預約當事人必須按照規定步驟,填寫雙方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錯誤或不實之處,登記機關有權不予受理。
3、婚姻登記機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預約工作程序為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當事人在約定日期和時間段沒有到場的,登記機關有權不予受理。
4、對于因自然災害、電力通訊或其他設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預約服務延遲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記機關不承擔任何責任。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惡意修改、變更預約服務的有關程序和內容,或利用網上預約進行有償服務,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害后果,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者是所在工作單位、生產大隊出具的關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民政局)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登記機關對于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后,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具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注:頒發結婚證應當在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結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結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夫妻權利、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附件2上的“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
(4)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系。
(5)祝賀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