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華僑辦理結婚登記要帶什么證件 沒有戶口本可以登記嗎

導讀: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登記完成之后,兩位新人在法律上就正式結為夫妻了。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后,其婚姻關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那么,與華僑辦理結婚登記要帶什么證件?下面大律網小編針對結婚條件闡述下結婚登記的內容。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登記完成之后,兩位新人在法律上就正式結為夫妻了。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后,其婚姻關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那么,北京結婚登記流程需要注意什么?與華僑辦理結婚登記要帶什么證件?下面大律網小編針對結婚條件闡述下結婚登記的內容。
一、與華僑辦理結婚登記要帶什么證件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二、沒有戶口本可以登記嗎
領結婚證,不可以用戶口本復印件的。辦理程序: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只有在極特殊情況下沒有戶口本可以登記,所以大家好好找找戶口本,找到之后去登記。如果說雙方父母不同意,這種情況拿不出戶口本原件,這也是可以進行補辦戶口登記的。
根據《公安部關于對因家庭矛盾導致戶內成員無法使用本戶居民戶口簿有關問題的批復》:居民戶口簿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戶口登記義務的憑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
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戶口簿的權利,對于立為一戶的家庭,其戶主或家庭成員一方因家庭內部矛盾不愿將本戶居民戶口簿交與其他家庭成員使用、以至該家庭成員無法辦理個人相關事務,且經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說服無效的,公安派出所可憑該家庭成員的書面申請以及相關證明,為其制發僅含首頁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的居民戶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記表和人口信息系統中注明相關情況。
依據上述相關規定,無法提供戶口本卻又想結婚的小伙伴可以書面申請辦理含首頁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的居民戶口簿,公安機關經調查核實后按程序按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