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認證與公證須知

導讀:
認 證 公 證 常見公證書 委托書 聲明書 健在證明 結婚、離婚 結婚登記規定 離婚規定 離婚訴訟文書 認 證認證是對公證而言,是指一國的外交、領事及其授權機構在涉外文書上確認公證機關、認證機關或者某些相應機關的最后一個簽字或印章屬實。中國公民擬在華使用的文書,均可先在當地公證員處公證,然后辦理認證。經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文書可送往中國使用。州務卿認證公證員簽字屬實。(四)注意事項:1、根據國際慣例和我有關規定,總領館只認證州務卿簽字和州印章屬實,對被認證文書內容不負責。那么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認證與公證須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認 證 公 證 常見公證書 委托書 聲明書 健在證明 結婚、離婚 結婚登記規定 離婚規定 離婚訴訟文書 認 證認證是對公證而言,是指一國的外交、領事及其授權機構在涉外文書上確認公證機關、認證機關或者某些相應機關的最后一個簽字或印章屬實。中國公民擬在華使用的文書,均可先在當地公證員處公證,然后辦理認證。經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文書可送往中國使用。州務卿認證公證員簽字屬實。(四)注意事項:1、根據國際慣例和我有關規定,總領館只認證州務卿簽字和州印章屬實,對被認證文書內容不負責。關于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認證與公證須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認 證
公 證
常見公證書
委托書
聲明書
健在證明
結婚、離婚
結婚登記規定
離婚規定
離婚訴訟文書
認 證
認證是對公證而言,是指一國的外交、領事及其授權機構在涉外文書上確認公證機關、認證機關或者某些相應機關的最后一個簽字或印章屬實。辦理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文書能為另外一國有關當局所承認,不致因懷疑文書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即通常所說的使文書發生域外效力。
外國公民(包括外籍華人)擬在華使用的文書,本館不予直接公證(健在證明除外),必須先到當地公證員處公證,然后辦理認證手續。
中國公民擬在華使用的文書,均可先在當地公證員處公證,然后辦理認證。經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文書可送往中國使用。
(一)文書認證程序
外國公民和中國公民辦理文書認證,需完成以下幾個程序:
1、在當地公證員(俗稱“地保官”)處申請公證。文書內容、申請材料,請根據國內要求,向公證員咨詢,我館不負責向當事人推介公證員。
2、向州務卿(Secretary of State)辦公室申請認證。州務卿認證公證員簽字屬實。具體要求請咨詢有關州的州務卿辦公室。
紐約、新澤西及俄亥俄州,在州務卿認證前,可能還需要經公證員所在縣的County Clerk認證(請向公證員或州務卿辦公室咨詢)。
3、將州務卿辦公室認證過的文書,送至我館申請認證。
請注意,我館只受理經過以下州州務卿認證過的文書的認證申請 :
(二)申請材料
中、外國公民向我館申請文書認證,須提交以下材料:
1、如實、完整填寫的公證認證申請表1份;
2、所需認證材料的原件;
3、所需認證材料的復印件(包括州務卿認證頁、公證員公證頁,以及文書本身);
4、辦理商業文書認證,還需提供公司注冊執照和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三)取證時間及費用
認證通常可在第4個工作日領取。費用如下:
認證類別
費用
民事類認證
收養、婚姻、死亡、學歷等
20 美元/份
財產商業類認證
房產、遺產、營業執照、法人資格等
40 美元/份
申請人如在上午12:00之前遞交申請,因路途遙遠或時間緊急等原因提出加急辦理的,領事將根據當日證件量決定是否作為特急或加急辦理。當日領取的特急件,一般在下午2:15左右領取。除正常費用外,每份還需另外繳納30美元的特急費。次日或第3個工作日領取的加急件,每份還需另外繳納20美元的加急費。
我館接收現金、現金支票(Money Order,收款人注明: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New York)、公司支票、Master或Visa信用卡,不接受個人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郵寄申請辦證只接受現金支票。
(四)注意事項:
1、根據國際慣例和我有關規定,總領館只認證州務卿簽字和州印章屬實,對被認證文書內容不負責。
2、公證員公證過的文書、州務卿認證過的文書,以及我館認證過的文書,不得因復印等原因任意拆裝。由此可能引起的問題,乃至法律責任,應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3、文書認證可通過郵寄方式辦理。請按上述要求準備認證材料,同時必須按照郵寄申請辦證要求,辦理郵寄手續。
●必要時,上述內容可能會進行調整,恕有時無法及時通知。遇此,以領事官員解釋為準。
公 證
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以保護公共財產、保護公民身份上、財產上的合法利益的一種非訴訟活動。
本館只受理領區內中國公民下列常見文書的公證申請:委托書、聲明書、健在證明、定居證明、身份證明等。我館領區是:Connecticut,Maine,Ohio,Massachusetts,New Hampshire, New Jersey, New York, Pennsylvania, Rhode Island and Vermont。
外國公民的各種文書(健在證明除外),以及中國公民的部分本館不宜直接公證的文書,請按照認證程序辦理。
(一)申請材料
中國公民向我館申請公證需提交以下材料:
1、如實、完整填寫的公證認證申請表(G-1)1份;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護照等)及復印件;
3、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如,申請房產有關公證須提交房產憑證原件及復印件等。
4、有關起草好的文書。文書應用墨水筆書寫,字跡必須清楚、工整,不得涂改。需在領事官員面前簽署的文書,如委托書、聲明書等,切勿事先簽署或填寫日期。本人必須親自到我館,在領事面前簽字并填寫日期。
(二)取證及費用
文書公證通常可在第4個工作日領取。費用如下:
公證類別
費 用
民事類公證
定居證明等
20美元/份
健在證明等
5美元/份
財產商業類公證
房產、遺產、商務等
40美元/份
申請人如在上午12:00之前遞交申請,因路途遙遠或時間緊急等原因提出加急辦理的,領事將根據當日證件量決定是否作為特急或加急辦理。當日領取的特急件,一般在下午2:15左右領取。除正常費用外,每份還需另外繳納30美元的特急費。次日或第3個工作日領取的加急件,每份還需另外繳納20美元的加急費。[page]
我館接收現金、現金支票(Money Order,收款人注明: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New York)、公司支票、Master或Visa信用卡,不接受個人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郵寄申請辦證只接受現金支票。
(三)注意事項
我館公證過的文書,不得任意拆裝或涂改。由此可能引起的問題,乃至法律責任,應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必要時,上述內容可能會進行調整,恕有時無法及時通知。遇此,以領事官員解釋為準。
中國公民在國外不便回國處理事務時,可辦理委托書,委托國內親友代為處理有關事務。常見委托書有:委托辦理離婚手續、兒童給養委托、委托處理房產、委托訴訟等等。凡涉及經濟擔保,以及財產繼承等,請向當地公證部門辦理公證,然后辦理認證。
(一)申請材料:
1、委托人中國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2、委托人在美學習、工作或居住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如綠卡、社會安全卡、有效簽證等。
3、如實、完整填妥的公證認證申請表(G-1)1份;
4、起草好的委托書(參考式樣)。
5、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委托轉讓、抵押房產,須出示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婚者,且房產屬夫妻共有財產的,申請人夫妻雙方應持結婚證和雙方護照同時前來辦理。不能提供房產證明的,請到當地公證員處公證,然后到州務卿處認證,最后到我館申請認證。
寄養兒童委托書公證(參考式樣),應提供兒童的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兒童父母雙方應持本人中國護照親自到總領館辦理。
(二)注意事項:
1、領事官員將公證當事人于某年某月來到面前在委托書上簽字屬實,因此,申請委托書公證的當事人必須親自來總領館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辦。委托事項涉及夫妻雙方利益的,必須同時到總領館辦理。
2、委托書應用墨水筆書寫,字跡必須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委托書必須在領事面前簽名,填寫日期,切勿事先簽名或填寫日期 ,否則必須重新謄寫。
3、委托書委托權限由當事人根據意愿自行填寫:
(1)處理房產委托權限一般有(僅供參考):受委托人(XXX)為我辦理繼承手續,向房管部門登記領取房屋契證(書)手續; 對房產進行管理,修繕,訂立租約,收取租金,辦理修繕拆建手續或簽訂有關征地拆遷的協議;繳納房產的稅款和支付一切費用;如房產引起訴訟,為我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應訴,受委托人有權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申請執行;受委托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聘請律師,執行和處理上述事項;受委托人在辦理上述事項的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認;受委托人有(無)轉委托權。此委托書有效期為_ _年。
(2)民事訴訟委托權限一般有(僅供參考):代為調查;提供證據;代為出庭;自行和解;接受調解;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提起反訴;提起上訴、申請撤訴;申請執行;代為簽署有關文書;轉委托權等。
4、文書經我館公證后,不得任意拆裝或涂改。由此可能引起的問題,乃至法律責任,應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三)收費標準和取證時間,請點擊這里。
●必要時,上述內容可能會進行調整,恕有時無法及時通知。遇此,以領事官員解釋為準。
聲明書
中國公民辦理的聲明書一般有棄權聲明書、贈與聲明書等等。凡涉及經濟擔保,以及財產繼承等,請按認證程序辦理。
(一)申請材料:
1、聲明人中國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2、聲明人在美學習、工作或居住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如綠卡、社會安全卡、有效簽證等。
3、如實、完整填妥的公證認證申請表(G-1)1份。
4、起草好的聲明書(參考式樣)。
5、與聲明事項有關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辦理房產相關聲明,須出示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婚者,且房產屬夫妻共有財產的,申請人夫妻雙方應持結婚證和雙方護照同時前來辦理。不能提供房產證明的,請到當地公證員處公證,然后到州務卿處認證,最后到我館申請認證。
(二)注意事項:
1、領事官員將公證當事人于某年某月來到面前在聲明書上簽字屬實,因此,申請聲明書公證的當事人本人必須親自來總領館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辦。聲明事項 如涉及夫妻雙方利益的,雙方必須同時到總領館辦理。
2、聲明書應用墨水筆書寫,字跡必須清楚、工整 ,不得涂改。聲明書必須在領事面前簽名,填寫日期,切勿事先簽名或填寫日期,否則必須重新謄寫。
3、文書經我館公證后,不得任意拆裝或涂改。由此可能引起的問題,乃至法律責任,應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必要時,上述內容可能會進行調整,恕有時無法及時通知。遇此,以領事官員解釋為準。
健在證明
健在公證書申請辦法如下:
(一)已有永久居留權的中國公民,由本人帶中國護照和綠卡親自前來辦理。未取得永久居留權的中國公民,持本人出國時的中國護照前來辦理。
(二)已加入美國國籍者,由本人帶美國護照或入籍證明親自前來辦理。
(三)每份收費5美元。我館接收現金、現金支票(Money Order,收款人注明: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New York)、公司支票、Master或Visa信用卡,不接受個人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
(四)本人確有困難,不能親自前來辦理的,也可委托他人或通過郵寄方式辦理,但必須將下列材料送至我館:
1、中國公民,請提供中國護照第一頁的復印件和“綠卡”復印件。無“綠卡”者,請提供中國護照第一頁和美國簽證的復印件。
2、加入美國國籍者,請提供美國護照或入籍證明復印件。[page]
3、填妥并經當地公證員公證過的健在公證申請表 1份。
5、郵寄辦理還需一個寫明收信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的回郵信封,以便我們將公證書寄回。
6、5美元公證費。郵寄辦證只接受現金支票(Money Order),恕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
●必要時,上述內容可能會進行調整,恕有時無法及時通知。遇此,以領事官員解釋為準。
結 婚 登 記
一、中國公民在國外結婚
中國政府鼓勵居住在海外的華僑按照居住國的法律在當地登記結婚。我館不為中國公民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中國公民可在美國當地辦理結婚登記。有關結婚證書如需到中國使用可按照認證程序辦理后,即可在華使用。
二、在華登記結婚
(一)在美國定居的華僑如回國辦理婚姻登記手續,應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按照認證程序辦理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中國公民也可持有效護照親自前來申請聲明書公證。
(二)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包括華人)如前往中國登記結婚,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按照認證程序辦理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必要時,上述內容可能會進行調整,恕有時無法及時通知。遇此,以領事官員解釋為準。
離 婚
一、夫妻雙方在國外
夫妻雙方均居住在國外地中國公民要求離婚,原則上在當地辦理的離婚。我館不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有關文書如需到中國使用,可按照認證程序辦理 。
夫妻雙方也可回國向原結婚登記機關或結婚登記地的人民法院申請離婚。如雙方或一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國的,可委托國內親友或律師代為辦理(需辦理授權委托書和民事起訴狀或民事答辯狀)。
二、在華登記結婚且夫妻一方在中國
在中國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國,另一方在美國者,如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贍養父母和處理財產等沒有爭議的,雙方可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如一方因故(如在國外等)不能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的,或者雙方對離婚有爭議的,其中一方應向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需辦理授權委托書和民事起訴狀或民事答辯狀)。
●必要時,上述內容可能會進行調整,恕有時無法及時通知。遇此,以領事官員解釋為準。
離婚訴訟
夫妻雙方或一方因在美國而不便回國辦理離婚事宜的,可委托國內親友向國內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訴訟離婚一般需辦理授權委托書和民事起訴狀或民事答辯狀。
我館只為中國公民直接辦理有關公證,已加入外國國籍者,請在當地公證員處公證,然后到州務卿處認證,最后向我館申請認證。
辦理訴訟離婚文書,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當事人的中國護照及復印件。
(二)當事人在美學習、工作或居住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如綠卡、社會安全卡、有效簽證等。
(三)填妥的公證認證申請表1份。
(四)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或婚姻狀況公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五)相關文書。
起訴離婚一般需辦理授權委托書、民事起訴狀或民事答辯狀。上述文書不得有謾罵和侮辱對方的言辭,且均須在領事面前簽名,填寫日期。切勿事先簽名或填寫日期,否則必須重新謄寫。
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的委托權限一般包括:代為調查,提供證據,代為出庭,自行和解,接受調解,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提出反訴,提起上訴,申請撤訴,申請執行,代為簽署有關文書,轉委托權等。申請人可根據自己的意見決定并授權。
2、民事起訴狀
起訴離婚的一方一般還需同時辦理民事起訴狀。起訴狀一般應寫明:(1)起訴人和答辯人的姓名、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及地址、家庭住址;(2)請求事項,包括離婚要求,子女姓名,年齡,由何方撫養及撫養費分擔的具體金額,對家庭財產的分割意見等;(3)要求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何時何地登記結婚,子女情況;離婚的主要原因等等。
3、民事答辯狀
離婚應訴的一方一般需辦理民事答辯狀公證。
●必要時,上述內容可能會進行調整,恕有時無法及時通知。遇此,以領事官員解釋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