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養公證如何辦理

導讀:
涉外收養公證如何辦理1、收養關系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后,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到收養登記地的具有辦理涉外公證資格的公證機構辦理收養公證。收養人一方不能來的,可委托能來中國的一方辦理收養公證,委托書必須經過公證和認證。狹義的涉外收養,則是指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養中國公民的子女。涉外收養公證就是證明上述收養關系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公證。涉外收養公證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在確立了收養關系后,準許收養人將被收養人帶出國境。那么涉外收養公證如何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涉外收養公證如何辦理1、收養關系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后,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到收養登記地的具有辦理涉外公證資格的公證機構辦理收養公證。收養人一方不能來的,可委托能來中國的一方辦理收養公證,委托書必須經過公證和認證。狹義的涉外收養,則是指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養中國公民的子女。涉外收養公證就是證明上述收養關系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公證。涉外收養公證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在確立了收養關系后,準許收養人將被收養人帶出國境。關于涉外收養公證如何辦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涉外收養公證如何辦理
1、收養關系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后,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到收養登記地的具有辦理涉外公證資格的公證機構辦理收養公證。
2、辦理涉外收養公證,在程序上應注意下列問題:
第一,只能由被收養人住所地具有辦理涉外公證資格的公證處辦理。
第二,必須由收養人親自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申請,不得委托他人。收養人一方不能來的,可委托能來中國的一方辦理收養公證,委托書必須經過公證和認證。收養人必須是符合條件的自然人,法人和社會組織不得收養,也不得介紹收養。
什么是涉外收養
涉外收養概念有廣狹義之分。廣義的涉外收養,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收養,即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至少有一方為外國人。狹義的涉外收養,則是指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養中國公民的子女。
涉外收養是指外國人收養中國小孩為子女的行為。涉外收養公證就是證明上述收養關系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公證。涉外收養公證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在確立了收養關系后,準許收養人將被收養人帶出國境。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條的規定,涉外收養應經以下法定程序:“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應提供收養人的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分等狀況的證明材料,該證明材料須經其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公證人公證,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大使館認證。該收養人應當與送養人訂立書面協議,親自向民政部門登記,并到指定的公證處辦理收養公證。收養關系自公證之日起立。”外國人在我國收養子女,根據司法部的規定,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是收養人夫妻雙方均年滿35周歲,有正當的收養目的,有可靠的經濟來源,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二是如被收養人有識別能力(10周歲以上)需征得本人同意。三是送養人同意送養。四是收養人行為不違反收養人居住國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