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外國使領館公證程序簡介

導讀:
中國駐外使領館可受理所駐國或領區內中國公民的公證申請。中國公民發生在中國境內的事實和行為原則上應向中國境內的涉外公證處申辦公證書。那么中國駐外國使領館公證程序簡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國駐外使領館可受理所駐國或領區內中國公民的公證申請。中國公民發生在中國境內的事實和行為原則上應向中國境內的涉外公證處申辦公證書。關于中國駐外國使領館公證程序簡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國駐外使領館可受理所駐國或領區內中國公民的公證申請。中國公民發生在中國境內的事實和行為原則上應向中國境內的涉外公證處申辦公證書。
一、中國駐外使領館可辦理公證的種類主要有:
(一)國籍公證;
(二)居住公證;
(三)聲明書公證;
(四)婚姻狀況公證;
(五)親屬關系公證;
(六)出生、健在或死亡公證;
(七)部分證件(如中國有關機構頒發的護照、房產證、結婚證或離婚證、成績單、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公證;
(八)學歷、經歷公證;
(九)各類委托書公證
1、委托他人在中國向有關涉外公證處申辦出生、未受刑事處分、學歷、工作經歷、親屬關系、婚姻狀況等公證;
2、委托他人在中國辦理離婚手續等;
3、委托他人辦理房產贈與、轉讓、繼承或放棄繼承等;
4、委托他人在中國撫養在國外出生的子女等。
二、申辦要求:
(一)一般情況下,當事人須親自到中國駐外使領館填寫《使、領館公證、認證申請表》并在使領館官員面前簽名,保證表中所填內容真實;如有不實,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申辦下列公證須攜帶、提交的證件:
1、國籍公證:身份證件;
2、居住公證:身份證件、居住國居留證等有關證件;
3、聲明書公證:身份證件、聲明書等;
4、婚姻狀況公證:
(1)未婚公證:身份證件,照片、出國前已達婚齡者在國內期間的未婚公證書、證人書面旁證、個人未婚聲明書等;
(2)結婚公證:身份證件、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夫妻合影照片等;
(3)離婚委托書:身份證件、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委托書等;
(4)離婚后未再婚公證:身份證件、離婚證(或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法院離婚判決書、法院離婚調解書這三種證書之一)、個人聲明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