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一定需要居住證明嗎

導讀:
如果不是在對方戶口所在地起訴,則需要開居住證明。如果已經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此時婚姻關系已經解除,離婚協議書已經生效,則不能再次起訴離婚;如果只是簽署了離婚協議書,但是并沒有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則婚姻關系沒有解除,離婚協議書也沒有生效,此時仍然可以提起離婚訴訟。那么起訴離婚一定需要居住證明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不是在對方戶口所在地起訴,則需要開居住證明。如果已經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此時婚姻關系已經解除,離婚協議書已經生效,則不能再次起訴離婚;如果只是簽署了離婚協議書,但是并沒有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則婚姻關系沒有解除,離婚協議書也沒有生效,此時仍然可以提起離婚訴訟。關于起訴離婚一定需要居住證明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不是在對方戶口所在地起訴,則需要開居住證明。
依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申請登記離婚的當事人應當在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登記離婚申請書時,同時提交下列證明:
1、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戶口證明。
2、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
3、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離婚協議書。
5、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如果是現役軍人申請登記離婚,須提交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的同意決定和介紹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應到原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如果婚姻登記機關找不到其檔案,本人結婚證又丟失,可到辦理結婚登記時居住地的戶籍管理機關出具原在該地居住的戶籍證明,并由雙方當事人出具該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過結婚登記并經公證的聲明書及內地親友出具的保證書。
6、申請登記離婚雙方當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兩張。
如果已經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此時婚姻關系已經解除,離婚協議書已經生效,則不能再次起訴離婚;
如果只是簽署了離婚協議書,但是并沒有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則婚姻關系沒有解除,離婚協議書也沒有生效,此時仍然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需要提醒的是,即便已經辦理了協議離婚登記手續,但是簽署離婚協議時存在著欺詐脅迫的情形,當事人還可以起訴要求撤銷離婚協議,重新分割財產。
1、離婚訴訟費標準: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離婚訴訟費的負擔: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1)以一個數額起價,再根據超過一定數額的爭議財產加收一定費用。
比如,某律師的收費標準是五千元起價。也就是說,不論案件爭議金額再小,甚至沒有爭議共同財產,起價的收費額就是五千。如果爭議財產超過了五十萬元,超出部分還要加收一定比例。
(2)交一定的基本費用,再確定一個打回財產數額的收費額度。
這種案件一般適用于爭議焦點在于財產分割的案件,這種案件一般難度在于共同財產的取證或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