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在戶口所在地提起嗎

導讀: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在結婚注冊地即戶口所在地,或者對方常住地,這幾個地方都是可以的。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起訴離婚在戶口所在地提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在結婚注冊地即戶口所在地,或者對方常住地,這幾個地方都是可以的。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關于起訴離婚在戶口所在地提起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在結婚注冊地即戶口所在地,或者對方常住地(一年以上),這幾個地方都是可以的。但實踐之中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一般法院都會推薦你去對方目前的居住地法院起訴,即使在住所地起訴,法院也會移送到住所地。但在住所地,有的法院需要臨時居住證。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所以,當被告的住所地是其戶口所在地的話,就應該到其戶口所在地起訴,相反,如果不一致,就應該去被告的經常居住地起訴。
1、原告(提出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3、經審查,如果訴訟符合法律規定,則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離婚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判決是否準予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子女歸誰撫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