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法律法規有哪些

導讀: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那么起訴離婚法律法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關于起訴離婚法律法規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2)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真實意志的以外,仍因出庭;確有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原告又起訴的,也不予受理;女方在懷孕期間和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后,經審查確定無效婚姻的,應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準許。
根據最高院的庭審規則,如果當事人不按舉證期限舉證,過期法院不再組織質證。這就要求當事人相當熟悉人民法院關于舉證程序的相關規定,相關內容在您立案時,法院回執的“舉證通知書”內,當事人一定要認真閱讀。如果不注意過了舉證期限,先向法院說明情況,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舉證批準。一般情況下,只要對方當事人特別是律師不提異議,法院不會主動因舉證過期而拒絕質證。但是,如果關鍵性的證據得不到質證,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訴的劣招來補救了。
如果孩子十周歲,一般聽取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不滿十周歲,幼兒期內的孩子,一般情況下判歸母方的可能性較大。除此之外,法院會酌情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思想品質、孩子一慣的生活環境等情況,以“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酌情判決。
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