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不去可以嗎?會判離嗎

導讀:
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那么起訴離婚不去可以嗎?會判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關于起訴離婚不去可以嗎?會判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生效的法律判決書具有強制執行力,受法律保護,雙方當事人都應該積極履行。
2、判決書是在雙方發生爭議且協商無法解決時,通過法律的權威來強制調節社會關系的一種方式。因此,在一方拒絕執行時,另一方可以持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將受到刑法的嚴厲制裁。
4、但是,當事人在不違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自由的處理自己的事務和利益,法院不宜干涉和介入。
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民法典》規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