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起訴離婚不判離

導讀:
所以,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當然,如果一方當事人有特殊情況,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決。這里的特殊情況,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無民事行為能力、患重病等。那么什么情況下起訴離婚不判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以,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當然,如果一方當事人有特殊情況,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決。這里的特殊情況,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無民事行為能力、患重病等。關于什么情況下起訴離婚不判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什么情況下起訴離婚不判離
1、以下情況起訴離婚可以不判離婚: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提出離婚的;
(3)離婚起訴書中的起訴理由不充分;
(4)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軍人未同意的。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二、離婚訴訟可以缺席判決嗎
1、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但是,離婚訴訟是涉及雙方當事人身份關系的糾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庭應訴,對于人民法院正確審查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以及家庭財產的具體狀況等會增加一定的難度。所以,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2、這一條規定,一直被認為是立法要求離婚當事人親自到庭的特殊規定。當然,如果一方當事人有特殊情況,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決。這里的特殊情況,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無民事行為能力、患重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