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走什么程序

導讀:
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對于民事糾紛,當事人沒有向法院起訴,法院不主動立案審理。據此,當事人如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應主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處理。對案件的管轄問題,法律有明確規定。應向法院提供證據和證據線索。需知證據是法院定案的依據,在證據問題上疏忽了,就會使自己陷于被動局面。如果不利于自己的證據確鑿屬實,也應承認。那么起訴離婚需走什么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對于民事糾紛,當事人沒有向法院起訴,法院不主動立案審理。據此,當事人如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應主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處理。對案件的管轄問題,法律有明確規定。應向法院提供證據和證據線索。需知證據是法院定案的依據,在證據問題上疏忽了,就會使自己陷于被動局面。如果不利于自己的證據確鑿屬實,也應承認。關于起訴離婚需走什么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起訴離婚需走什么程序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1)法院審理案件,采取不告不理原則。對于民事糾紛,當事人沒有向法院起訴,法院不主動立案審理。據此,當事人如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應主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處理。
(2)要向有案件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對案件的管轄問題,法律有明確規定。當事人不能想向哪個法院起訴就向哪個法院起訴;法院也不能想收哪個案件就收哪個案件。
(3)起訴要遞交訴狀。寫訴狀,一般要用法院的規范訴訟用紙,要用毛筆或鋼筆,使用黑色或蘭黑色墨水書寫。格式要符合要求,層次要清楚,重點要突出,字跡要工整。訴狀中的數字,除了案號、百分比、專業術語等以外,都要用漢字,不應使用阿拉伯數字。訴狀的左邊,要留有裝訂線。
(4)打官司都想取勝,其根本所在是事實和法律。要在如何向法院講清事實方面下功夫。應向法院提供證據和證據線索。要通過起訴或答辯、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活動,把應該講的話全部講出來。還要注意學習法律,把話講到點子上。只有把握住事實,又掌握有關法律,才可能勝訴。
(5)開庭審理是整個訴訟的中心環節,每一步都不應疏忽。特別是在法庭核對證據階段,對于有利于對方但不符合事實的假證,必須及時揭露、批駁,并應提供新的證據來予以否定。需知證據是法院定案的依據,在證據問題上疏忽了,就會使自己陷于被動局面。當然,對這個問題要實事求是,不能無理辯三分。如果不利于自己的證據確鑿屬實,也應承認。因為真的終究是真的,不會因為自己進行反駁就會變成假的。
(6)要注意案外和解的作用。如果因為某種原因,錯過了法院調解的機會,也可委托親友、代理人或其他人從中協調,盡力爭取和解。用和解的方式結案,對雙方都有好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