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起訴離婚需走什么程序

導讀:
夫妻起訴離婚需走什么程序第一階段起訴階段。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階段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那么夫妻起訴離婚需走什么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起訴離婚需走什么程序第一階段起訴階段。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階段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關于夫妻起訴離婚需走什么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起訴離婚需走什么程序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起訴離婚需要帶什么材料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