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續

導讀:
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那么起訴離婚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起訴離婚需要哪些程序規定
1、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2、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交答辯狀。
3、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4、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
5、最后,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6、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凈身出戶”。
第四: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后的換病房等。
第五、尊重當事人意愿,財產約定先于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三、起訴離婚程序材料需要哪些
起訴離婚程序材料需要:
1、當事人的身份證、結婚證;
2、離婚起訴書及副本;
3、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的證據;
4、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還要提供夫妻共同財產清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起訴離婚程序費用需要多少
起訴離婚程序費用需要多少
離婚案件按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
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