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公告離婚程序

導讀:
根據我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離婚有兩種途徑和方式。夫妻雙方無法通過協議離婚的,如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或者雙方對離婚有爭議的,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通過法院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系。在涉外離婚中,無論是雙方自愿離婚還是一方要求訴訟離婚,都是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的的。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當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間提起上訴或者提出答辯狀,申請延期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那么涉外婚姻公告離婚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我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離婚有兩種途徑和方式。夫妻雙方無法通過協議離婚的,如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或者雙方對離婚有爭議的,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通過法院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系。在涉外離婚中,無論是雙方自愿離婚還是一方要求訴訟離婚,都是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的的。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當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間提起上訴或者提出答辯狀,申請延期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關于涉外婚姻公告離婚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我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離婚有兩種途徑和方式。
1、協議離婚。在中國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贍養父母和處理財產等沒有爭議的,可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注意的是,協議離婚需要夫妻雙方親自辦理,不能委托辦理。
2、訴訟離婚。夫妻雙方無法通過協議離婚的,如一方因故(如在國外等)不能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或者雙方對離婚有爭議的,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通過法院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系。在涉外離婚中,無論是雙方自愿離婚還是一方要求訴訟離婚,都是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的的。但是,一般最好是通過訴訟程序由我國法院作出判決的方式離婚。這是因為,有些國家只承認法院的判決的離婚。在雙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有些法院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當場為雙方辦妥離婚手續。
1、當事人的身份材料證件,如護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國辦理公證及認證手續。
2、當事人的婚姻締結證明文件,如結婚注冊證書,需要在所在國辦理公證及認證手續。
3、當事人委托國內律師的特別授權委托書,需要在所在國辦理公證及認證手續。
4、如果是國外一方當事人為原告,需要將起訴狀公證和認證后遞交國內律師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國外一方當事人為被告,需要書寫離婚聲明書,表述清楚對離婚的態度以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確定意見,經所在國公證及認證后由委托代理人轉交法院即可。
人民法院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當事人送達訴訟文書,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依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中規定的方式送達;
2、通過外交途徑送達;
3、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受送達人,可以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受送達人所在國的使領館代為送達;
4、向受送達人委托的有權代其接受送達的訴訟代理人送達;
5、向受送達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代表機構或者有權接受送達的分支機構、業務代辦人送達;
6、受送達人所在國的法律允許郵寄送達的,可以郵寄送達,自郵寄之日起滿六個月,送達回證沒有退回,但根據各種情況足以認定已經送達的,期間屆滿之日視為送達;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達的,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六個月,即視為送達。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申請延期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當事人,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有權在判決書、裁定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提起上訴。被上訴人在收到上訴狀副本后,應當在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當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間提起上訴或者提出答辯狀,申請延期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