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事故等級劃分和處罰

導讀:
(三)重大質量事故:凡具備下類條件之一者為重大事故,屬建設工程重大事故范疇。按國家規定建設工程重大事故分為四個等級。工程建設過程中或由于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過失造成工程質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發生的重大質量事故,或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而需要加固、返工或報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重大質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問題,如施工腳手、平臺倒塌,機械傾覆,觸電、火災等造成建設工程重大事故。那么工程事故等級劃分和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三)重大質量事故:凡具備下類條件之一者為重大事故,屬建設工程重大事故范疇。按國家規定建設工程重大事故分為四個等級。工程建設過程中或由于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過失造成工程質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發生的重大質量事故,或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而需要加固、返工或報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重大質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問題,如施工腳手、平臺倒塌,機械傾覆,觸電、火災等造成建設工程重大事故。關于工程事故等級劃分和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國家現行對工程質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損失嚴重程度進行分類,其基本分類如下:
(一)一般質量事故: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般質量事故
1、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滿50000元的;
2、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造成永久質量缺陷的。
(二)嚴重質量事故: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嚴重事故
1、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
2、嚴重影響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質量隱患的;
3、事故性質惡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傷的。
(三)重大質量事故:凡具備下類條件之一者為重大事故,屬建設工程重大事故范疇。
1、工程倒塌或報廢;
2、由于質量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傷3人以上;
3、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
按國家規定建設工程重大事故分為四個等級。工程建設過程中或由于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過失造成工程質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發生的重大質量事故,或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而需要加固、返工或報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重大質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問題,如施工腳手、平臺倒塌,機械傾覆,觸電、火災等造成建設工程重大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