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事故等級的劃分依據

導讀:
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四)建筑工程質量責任事故責任等級包括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那么工程質量事故等級的劃分依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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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質量責任事故等級包括特別重大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建筑工程質量責任事故責任等級包括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建筑工程質量責任事故責任等級包括較大事故
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建筑工程質量責任事故責任等級包括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