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驗收后不出驗收報告怎么辦

導讀: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培訓情況及建立的運行規章制度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三)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那么工程驗收后不出驗收報告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培訓情況及建立的運行規章制度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三)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關于工程驗收后不出驗收報告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首先,組織竣工驗收的時候,派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前往參與竣工驗收會,在最終竣工驗收會議記錄上簽字并拍照或錄像留存證據;
其次,按照法律規定,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因此,承包人在向發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注意證據的留存,如果超過雙方合同約定的驗收期限,發包人仍不組織驗收的,承包人可以以“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之日”向發包人主張支付剩余工程款;
最后,如果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承包人可以“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為由向發包人主張支付剩余工程款。
簡要說明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計劃任務書和核準單位及批準文號,批準的建設投資和工程概算(包括修正概算),規定的建設規模及生產能力,建設項目的包干協議主要內容。
2、工程概況
(1)工程前期工作及實施情況;
(2)設計、施工、總承包、建設監理、設備供應商、質量監督機構等單位;
(3)各單項工程的開工及完工日期;
(4)完成工作量及形成的生產能力(詳細說明工期提前或延遲原因和生產能力與原計劃有出入的原因,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建設中為保證原計劃實施所采取的對策)。
3、初驗與試運行情況
初驗時間與初驗的主要結論以及試運行情況(應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初驗報告及試運轉主要測試指標,試運轉時間一般為3—6個月)。
4、工程技術檔案的整理情況
工程施工中竣工驗收報告的大事記載,各單項工程竣工資料、隱蔽工程隨工驗收資料、設計文件和圖紙、監理文件、主要器材技術資料以及工程建設中的來往文件等整理歸檔的情況。
5、竣工決算概況
概算(修正概算)、預算執行情況與初步決算情況,并進行通信建設項目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投資分析。
6、經濟技術分析
(1)主要技術指標測試值及結論;
(2)工程質量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分析,對施工中發生的質量事故處理后的情況說明;
(3)建設成本分析和主要經濟指標,以及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所獲得的投資效益;
(4)投資效益的竣工驗收報告分析,形成固定資產占投資的比例,企業直接收益,投資回報年限的分析,盈虧平衡的分析。
7、投產準備工作情況
運行管理部門的組織機構,生產人員配備情況。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培訓情況及建立的運行規章制度的情況。
8、收尾工程的處理意見。
9、對工程投產的初步意見。
10、工程建設的經驗、教訓及對今后工作的建議。
工程完工并審計,已交付甲方使用多年,但甲方以工程沒有出驗收報告為由,遲遲不退工程質保金怎么辦?
你好! 通過各種渠道收集證據,您上述情況,可以向法院起訴對方,要求償付債務,如果對方無能力償還,建議走民事訴訟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
(三)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工程驗收后不出驗收報告怎么辦相關法律知識,由此可知,對于工程驗收后不出驗收報告的,承包人應留存相應的驗收證據,以便后期主張支付剩余工程款。如其它疑問,歡迎向發布法律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