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驗收規范最新

導讀:
(三)通知驗收機構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本標準適用于住宅裝飾裝修新建重建、改建擴建及維修工程的質量驗收。
(三)通知驗收機構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本標準適用于住宅裝飾裝修新建重建、改建擴建及維修工程的質量驗收。關于防水工程驗收規范最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防水工程驗收規范最新
工程驗收流程需要走以下四個步驟:
(一)申請竣工驗收
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制定驗收方案
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后,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三)通知驗收機構
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四)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后,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二、住宅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一)檢驗范圍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住宅裝飾裝修中的二次防水、衛浴潔具及管道安裝、電氣、抹灰、吊頂、門窗制作與安裝、輕質隔墻、墻飾面、涂飾、細部、地面鋪裝等工程及室內空氣質量的驗收要求、驗收方法和工程質量的判定。本標準適用于住宅裝飾裝修新建重建、改建擴建及維修工程的質量驗收。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10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GB50242-2002建筑給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303-2002建筑電氣安裝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327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
JGJ/T304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JG142建筑用電子水平尺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住宅裝飾裝修為了美化住宅,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保護住宅建筑的主體結構,采用裝飾裝修材料、部品和飾物,對住宅內部所進行的技術和藝術處理。
3.2基體建筑物的主體結構和圍護結構:
3.3基層直接承受裝飾裝修施工的面層。
3.4部品按照一定的邊界條件和配套技術,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住宅單一產品或復合產品在現場組裝而成,構成住宅某一部位中的一個功能單元,能滿足該部位一項或幾項功能要求的產品。
3.5保證項目住宅裝飾裝修工程中涉及安全、健康、環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項目,是本標準規定必須達到的要求。
3.6基本項目住宅裝飾裝修工程中涉及使用性能和外觀質量要求的項目,是保證工程使用性能和裝飾效果的基本要求。
3.7允許偏差項目住宅裝飾裝修工程中規定允許有偏差范圍的項目。
4、基本規定
4.1設計
4.1.1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應進行設計。承擔設計的單位應有室內裝飾設計資質,設計人員應有室內設計資格證書。出具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應完整,并加蓋設計人員出圖章,其設計深度應能滿足施工要求。
4.1.2住宅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應保證建筑物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當涉及主體和承重結構改動、改變使用功能或增加荷載時,應由原設計單位或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核查原始資料,對建筑結構的安全性進行核算、確認。
4.1.3住宅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應符合國標《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的有關規定。
4.1.4住宅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宜優先選用工業化生產的部品、部件,提高現場裝配化程度。
4.2材料
4.2.1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裝飾裝修材料。
4.2.2住宅裝飾裝修所用材料、部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標準的規定。
4.2.3裝飾裝修材料進場時,業主、施工方應對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質量進行驗收。材料包裝應完好,應有產品合格證書,有特殊要求的應有相應中文說明書及相關性能檢測報告。
4.2.4裝飾裝修材料在運輸、堆放、施工過程中應防止損壞、變質和污染。
4.2.5現場配制的材料,應按設計要求和產品說明書配制。
4.2.6裝飾裝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防火、防腐和防蟲處理。
4.3施工
4.3.1承擔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單位應有相應的資質,工程施工人員應有相應崗位的資格證書。
4.3.2住宅裝飾裝修應保證建筑工程質量和結構安全,嚴禁損壞和擅自拆改基體及承重結構。
4.3.3住宅裝飾裝修不應擅自改變煤氣、供暖、中央空調設備等原管線系統。
4.3.4住宅裝飾裝修不應涉及公共設施、公共空間,不應影響相鄰居室的安全及使用環境。
4.3.5施工單位應遵守有關施工安全、環境保護、勞動保護、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規,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并應配備必要的設備、器具和標識。
4.3.6住宅裝飾裝修施工過程中應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護,防止污染和損壞。
4.3.7拆墻、拆瓷片時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4.3.8工程驗收前應將施工現場清理千凈。
5、防水工程
5.1保證項目
5.1.1防水材料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并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5.1.2防水工程完工后應做24h蓄水試驗,無滲漏。
5.1.3廚房、衛生間、陽臺地漏應為地面最低處,流水坡向應正確,不應泛水、積水。
5.2 基本項目
5.2.1涂膜防水層平均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最小厚度不小于設計厚度的80%。
5.2.2涂膜防水層與基層應粘結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勻,無流淌、皺折和起泡。
6、衛浴潔具及管道安裝工程
6.1保證項目
6.1.1給、排水管材(件)的規格和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6.1.2施工后管道應暢通無滲漏。新增給水管道安裝完畢后應進行不少于30分鐘的壓力試驗,各種材質的給水管道試驗壓力均為工作壓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6Mpa。暗敷給水管道在壓力試驗無滲漏后方可覆蓋。
6.1.3衛浴潔具安裝應牢固平穩、無損傷,與給排水管道及附件連接嚴密不滲漏,排水通暢。
6.1.4各種陶瓷類衛浴潔具不得用水泥砂漿窩嵌。
6.2基本項目6.2.1管道敷設應橫平豎直,并用管卡固定,冷熱水管安裝應左熱右冷,上熱下冷。
6.2.2各類閥門、龍頭安裝應位置正確且平正,使用靈活,維修方便。
6.2.3各種衛浴潔具與臺面、墻面、地面等接觸部位均應用硅酮膠或防水密封條密封。
6.2.4衛浴潔具支、托架的安裝應平整、牢固,與潔具接觸緊密、平穩,金屬固定件應進行防腐處理。
6.3允許偏差項目連接衛浴潔具的排水管管徑和最小坡度,應符合規定。
7、電氣工程
7.1保證項目
7.1.1電器、電料的規格、型號和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電器產品標準的有關規定。
7.1.2電源線配線時,所用導線截面積應能滿足用電設備的最大輸出功率。
7.1.3暗線敷設必須配管,PVC硬質阻燃管壁厚不小于lmm。
7.1.4接地保護應可靠,導線間和導線對地間的絕緣電阻必須大于O.5M。
7.1.5同一回路電線應穿入同一根管內,但電線總截面積(包括絕緣外皮)不得超過管內截面積的40%,管內不得有接頭和扭結。電源線與電視線等弱電線路不得穿入同一管內。
7.1.6空調、電熱水器、浴霸等大功率家電設備必須獨立配線安裝插座,嚴禁接在照明線路上。
7.1.7電源線套管沿地敷設時,套管接頭應進行防滲密封處理。
7.1.8燈具安裝應牢固可靠,每個燈具固定螺釘應不少于兩個。當吊燈自重在3kg以上時嚴禁安裝在吊頂龍骨上,應用螺栓固定或采取吊掛固定。
7.2基本項目
7.2.1配線時,相線和零線的顏色應不同,同一住宅內相線(L)顏色應統一,零線(N)宜用藍色,保護地線(PE)應用黃綠雙色線。
7.2.2電線套管應用管卡固定,間距不大于1500mm,導線進入配電箱、開關、插座盒端口120-150mm處應設管卡固定。
7.2.3電線與暖氣、熱水、煤氣管之間的平行距離不應小于300mm,交叉距離不應小于100mm。
7.2.4同一室內同一墻面的強電插座與弱電插座應在同一標高上。
7.2.5安裝電源插座時,應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要求。7.2.6廚房、衛生間應安裝防濺插座,開關宜安裝在門外開啟側的墻體上。
7.2.7強電線及插座與弱電線及插座的水平間距不應小于500mm。
8、抹灰工程
8.1保證項目
8.1.1抹灰前基層表面的塵土、污垢、油漬等應清除干掙,并應灑水潤濕。
8.1.2抹灰應分層進行,當抹灰總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時應采取加強措施。
8.1.3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表面的抹灰應采取防止開裂的加強措施,當采用加強網時,加強網與各基體的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00mm。
8.1.4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應粘接牢固,抹灰層應無脫層、空鼓,面層無爆灰和裂縫。
8.2基本項目
8.2.1抹灰層表面應潔凈,接搓平順、線角順直。
8.2.2當抹灰層具有防水、防潮要求時,應采用防水砂漿。
8.2.3水泥砂漿不得抹在石灰漿層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漿層上。
8.3允許偏差項目
8.3.1一般抹灰和地面找平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9、吊頂工程
9.1保證項目
9.1.1吊頂材料的品種、規格、顏色和吊頂的構造、安裝間距、連接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9.1.2木質吊桿、龍骨、飾面板應進行防火處理。廚房、衛生間吊頂用木龍骨、吊桿應進行防潮處理;金屬吊桿、龍骨應進行表面防腐處理。
9.1.3輕鋼龍骨不應扭曲、變形;木龍骨應順直,無劈裂、變形。
9.1.4龍骨和飾面板應安裝牢固。
9.1.5嚴禁采用木楔和元釘朝天固定木龍骨。
9.1.6飾面板與龍骨應連接緊密,表面平整,不應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釘眼等缺陷。飾面板接縫應均勻一致,壓條順直,無翹曲。
9.1.7紙面石膏板的接縫應進行板縫防裂處理,不得有裂縫。
9.1.8當吊頂飾面材料為玻璃板時,應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9.1.9吊頂飾面材料與明龍骨的搭接寬度應大于龍骨受力面寬度的2/3。
9.2基本項目
9.2.1紙面石膏罩面板應用鍍鋅螺釘固定在龍骨上,釘頭應涂防銹漆。
9.2.2吊頂飾面板與墻面、窗簾盒、燈具等的交接處應吻合、嚴密,無裂縫。
9.2.3金屬明龍骨的接縫應均勻一致,角縫應吻合,表面應平整,無翹曲、錘印。木質明龍骨應順直,無劈犁、變形。
9.2.4吊頂飾面材料表面應潔凈、色澤一致,不得有翹曲、裂縫及損壞。粘貼的飾面板不應有脫層;擱置的飾面板不應有漏、透、翹現象。
9.2.5吊頂飾面板與明龍骨的搭接應平整、吻合,壓條平直、寬窄一致。
9.3允許偏差項目
9.3.1暗龍骨吊頂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9.3.2明龍骨吊頂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0、門窗工程
10.1保證項目
10.1.1門窗的品種、規格、顏色、開啟方向、組合形式、安裝位置以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10.1.2門窗配件的型號、規格和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功能應能滿足使用要求。
10.1.3門窗安裝必須牢固,開關靈活、關閉嚴密;門窗扇不應有倒翹、走扇、下墜、回彈等缺陷。
10.1.4膠合板門、纖維板門不應有脫膠、起鼓等缺陷。
10.1.5鋁合金門窗框、塑料門窗框與墻體間縫隙不應用水泥砂漿填塞,應采用彈性材料填嵌飽滿,表面應用密封膠密封。密封膠應粘結牢固,表面應光滑、順直、無裂紋。
10.1.6門窗玻璃的品種、規格、色彩、圖案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不應有裂紋、損傷和松動。單塊門窗玻璃大于1.5m2時應使用安全玻璃。
10.1.7門窗套的造型、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不應有裂縫、翹曲及損壞等缺陷。
10.2基本項目心
10.2.1木門窗表面應潔凈,不應有劃痕、錘印和碰傷,防火、防腐、防蟲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10.2.2木門窗套表面應平整、潔凈,線條順直、接縫嚴密、色澤一致,不應有劃痕、錘印和碰傷。
10.2.3鋁合金門窗和塑料門窗表面應潔凈、平整、光滑、色澤一致,大面無劃痕、碰傷和銹蝕。鋁合金門窗、塑料門窗、推拉門窗扇開關力應不大于100m。
10.2.4鋁合金和塑料門窗的橡膠密封條或毛氈密封條應安裝完好,不得脫槽。
10.2.5單面鍍膜玻璃的鍍膜層、磨砂玻璃的磨砂層應朝向室內。中空玻璃的單面鍍膜玻璃應在最外層,鍍膜層應朝向室內。
10.2.6門窗玻璃表面應潔凈,無膩子、密封膠、涂料等污漬。玻璃中空層內不應有灰塵和水蒸汽。
10.3允許偏差項目
10.3.1木門窗制作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0.3.2木門窗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0.3.3鋁合金門窗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0.3.4塑料門窗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0.3.5門窗套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1、輕質隔墻工程
11.1保證項目
11.1.1輕質隔墻的品種、規格、性能、構造、固定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有隔熱、隔音、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部位的材料應有性能等級的檢測報告。
11.1.2輕質隔墻的安裝應牢固、平整、垂直。
11.1.3板材隔墻、骨架隔墻與頂棚和其他墻體的交接處應采取防開裂措施,無裂縫。木龍骨及木墻面板的防火和防腐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11.1.4玻璃板隔墻應使用安全玻璃,安裝牢固。安裝玻璃板隔墻時,玻璃板不應直接與水泥地面、石材地面接觸,玻璃隔墻膠墊的安裝應正確。
11.1.5玻璃磚隔墻砌筑中埋設的拉結筋應與基體結構連接牢固,位置正確。
11.2基本項目
11.2.1板材隔墻的墻板應平整光滑,色澤一致,不應有裂縫、折裂、缺損等缺陷:
11.2.2骨架隔墻墻面板應平整、邊沿應整齊,不應有污垢、裂縫、翹曲及缺損等缺陷。墻面板為膠合板的不應有脫膠、起鼓、變色和腐朽等缺陷。
11.2.3輕質隔墻上的孔洞、槽、盒應位置正確,套割方正,邊緣整齊。
11.2.4玻璃板隔墻接縫應橫平豎直,玻璃板應無裂痕、缺損和劃痕。
11.2.5玻璃板隔墻嵌縫及玻璃磚隔墻勾縫應密實平整、均勻一致。
11.3允許偏差項目
11.3.1板材隔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1.3.2骨架隔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1.3.3玻璃隔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2、墻飾面工程
12.1保證項目
12.1.1墻飾面材料的種類、規格、顏色、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12.1.2墻飾面的造型、構造、圖案、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
12.1.3墻面磚粘貼應牢固,滿粘法施工的飾面磚應無空鼓、裂縫。
12.1.4磚與磚之間及磚與墻體之間應留伸縮縫。貼廚房墻面磚時,出水口及面板不能在腰線上,窗臺四個角不能出現7字型磚;
12.1.5造型墻的木龍骨、木飾面板應進行防火處理,安裝必須牢固。
12.1.6造型墻的飾面板與頂棚和其他墻體的交接處應采取防開裂措施,不應有裂縫、缺損等缺陷。
12.1.7安裝在墻面上的玻璃(鏡子)必須牢固。
12.1.8裱糊基層應堅實,當基層強度不夠時須采取必要的加強措施。
12.1.9壁紙、墻布、皮革、塑料應粘貼牢固,表面色澤一致,花紋圖案吻合,不應有波紋起伏、氣泡、空鼓、裂縫、翹邊、皺折、斑污、膠痕等缺陷。各幅拼接橫平豎直,距1.5m處正視不顯拼縫。
12.2基本項目
12.2.1石材表面應無泛堿污染。
12.2.2墻面磚表面應平整、潔凈、色澤一致,無缺損。
12.2.3非整磚應排放在次要部位。每面墻不宜有兩列非整磚。
12.2.4墻面突出物周圍的飾面磚應整磚套割吻合,邊緣整齊。
12.2.5陰角磚應壓向正確,陽角磚應做成45度角對接。
12.2.6飾面板表面應平整、潔凈、色澤一致,無裂縫和缺損。
12.2.7安裝在墻面上的玻璃(鏡子)邊角應無銳口、毛刺。
12.2.8壁紙、墻布、皮革、塑料與各種裝飾線條、設備線盒應交接嚴密,緣應平直整齊,無紙毛、飛刺;陰陽角垂直,棱角分明,陰角處搭接順光,壁紙、墻布、皮革、塑料邊陽角處無接縫。
12.3允許偏差項目
12.3.1墻飾面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3、涂飾工程
13.1保證項目
13.1.1涂料的品種、型號、性能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
13.1.2涂飾基層膩子應平整、堅實、牢固、無粉化、起皮和裂縫。
13.1.3廚房、衛生間墻面涂飾外墻漆時應使用耐水膩子。
13.1.4涂飾應均勻、粘結應牢固,線角應順直,不應有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反銹等缺陷。
13.2基本項目
13.2.1涂層與其它裝修材料和設備銜接處應吻合,界面應清晰。
13.2.2內墻涂飾質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3.2.3色漆的涂飾質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3.2.4清漆的涂飾質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4、細部工程
14.1保證項目
14.1.1細木制品的襯板與面板應粘結牢固,不應有裂縫、起層、起鼓等缺陷。
14.1.2家具的造型、結構和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牢固。
14.1.3固定家具與墻體的交接處無裂縫。
14.1.4櫥柜柜門和抽屜應安裝牢固、開關靈活,柜門無倒翹、上下縫一致、回位正確。
14.1.5樓梯設置應安全,安裝必須牢固,無松動。樓梯踏步板厚度應不小于18mm。
14.1.6樓梯護欄和扶手高度、欄桿間距、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牢固。
14.1.7樓梯護欄玻璃應使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鋼化玻璃或鋼化夾層玻璃。當護欄一側距地面高度為5m及以上時,應使用鋼化夾層玻璃。
14.1.8窗簾盒、窗臺板和散熱罩的造型、規格、尺寸、安裝位置和固定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
14.1.9花飾和各種裝飾線條的造型、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
14.2基本項目
14.2.1細木制品的飾面板顏色、花紋應一致,長度方向對接時,花紋應順暢,其接頭位置應避開視線平視范圍,宜在地面2000mm以上或12OOmm以下。
14.2.2家具表面應平整光潔、色澤一致、無毛刺、刨痕、膠痕。
14.2.3樓梯護欄和扶手的接縫應嚴密、表面應光澤、色澤一致,不應有裂縫、翹曲及損壞。
14.2.4窗簾盒、窗臺板和散熱器罩表面應平整、潔凈、線條順直、接縫嚴密、色澤一致,不應有裂縫、翹曲及損壞等缺陷。
14,2.5各種裝飾線條安裝應順直、接縫嚴密,不應隨基層起伏。
14.3允許偏差項目
14.3.1櫥柜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4.3.2樓梯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4.3.3窗簾盒、窗臺板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4.3.4花飾、裝飾線條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5、地面鋪裝工程
15.1保證項目
15.1.1各種地面鋪裝材料和踢腳板的品種、規格、質量要求應符合設計要求。
15.1.2地暖砂漿找平層與墻、柱間應留有6一8mm的伸縮縫。地暖面層施工時,與墻、柱面之間的伸縮縫為:面磚、石材8mm,實木地板10mm,復合地板8mm。
15.1.3石材、地面磚應鋪貼牢固,無空鼓(凡單塊磚邊角有局部空鼓,且不超過鋪貼總數的5%可不計)。
15.1.4在有排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陽臺等鋪貼地面磚時,排水坡向應正確,無積水現象。
15.1.5實木地板的木擱柵安裝應牢固、平直。有防潮要求的應作防腐處理,各類地板面層鋪設應牢固,不應有起鼓、翹曲、損壞等缺陷。
15.1.6地毯表面應平服,不應出現起鼓、起給、翹邊現象。拼縫處粘貼牢固、嚴密平整、圖案吻合。
15.1.7踢腳板安裝應牢固,緊貼墻面,但不應隨墻面起伏。
15.1.8木制踢腳板的基層板與面層板應粘結牢固,不應有裂縫、翹曲、起鼓和損壞等缺陷。
15.2基本項目
15.2.1石材、地面磚應接縫平直,表面潔凈,無污積、漿痕、劃痕、缺棱。
15.2.2木(竹)地板、強化復合地板面層應潔凈,無刨痕和毛刺。
15.2.3地毯表面應干掙、無油污損傷。地毯收口合理、順直,收口壓條牢固。
15.2.4踢腳板出墻厚度應一致,平直、光潔,連接無縫隙。
15.3允許偏差項目
15.3.1木(竹)地板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5.3.2石材、地面磚鋪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規定。
16、室內空氣質量
16.1住宅裝飾裝修室內環境污染物控制應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
16.2裝飾裝修工程完工后,室內有害物質污染濃度限值應符合表23的要求。表23住宅裝飾裝修后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限值。
17、工程質量驗收及判定
17.1驗收
17.1.1管道、電氣及其它隱蔽項目應在轉入下道工序前由業主和施工方共同驗收。
17.1.2裝修工程竣工后,施工方應先自行檢查,自查合格后交付業主驗收。
17.2質量判定
17.2.1住宅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等級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級。
17.2.2由業主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施工方負責施工的裝飾裝修項目,若發現不符合本標準規定的,業主或施工方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鑒定,判定責任人。鑒定費用由主張方墊付,責任人承擔。
17.2.3驗收中發現裝飾裝修項目不符合本標準規定的或施工方被判定為對不合格裝飾裝修項目負責的,施工方應進行整改,直至達到本標準的要求,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檢驗時需要逐一檢驗,若發現一項不符合規范,則房屋不能進行售賣。若房地廠商售賣不符合規范的房屋,若買主在購買房屋后發生安全事故,輕則房地長上需要支付罰金,重則房地長上有破產的威脅。
三、建筑工程驗收流程怎么走
(一)施工單位自檢評定
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對工程進行質量檢查,確認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寫《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并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
(二)監理單位提交《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監理單位收到《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后,應全面審查施工單位的驗收資料,整理監理資料,對工程進行質量評估,提交《工程質量評估報告》,該報告應經總監及監理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
(三)勘察、設計單位提出《質量檢查報告》
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檢查,并提出書面《質量檢查報告》,該報告應經項目負責人及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
(四)監理單位組織初驗
監理單位邀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等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初步檢查驗收。各方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施工單位整改完成后填寫整改報告,監理單位整改情況。初驗合格后,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五)建設單位提交驗收資料,確定驗收時間
建設單位對竣工驗收條件、初驗情況及竣工驗收資料核查合格后,填寫《竣工項目審查表》,該表格應經建設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建設單位向質監站提交竣工驗收資料,送達竣工驗收聯系函;質監站核對竣工資料完整性后,確定竣工驗收時間,發出竣工驗收聯系函復函。
(六)竣工驗收
建設單位主持驗收會議,組織驗收各方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提出整改意見。驗收監督人員到工地現場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準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規定程序、執行標準或評定結果不準確的,應要求有關單位改正或停止驗收。對未達到國家驗收標準合格要求的質量問題,簽發監督文書。
(七)施工單位按驗收意見進行整改
施工單位按照驗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見及《責令整改通知書》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對《工程竣工驗收整改意見處理報告》簽字蓋章確認后,將該報告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送質監站技術室。對公共建筑、商品住宅及存在重要的整改內容的項目,監督人員參加復查。
(八)對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其它驗收規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驗收。
(九)工程合格
(十)驗收備案
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備案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