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程序申請主體是誰

導讀:
按照上述規定,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主體必須是喪失票據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請主體是需要滿足相應的法律需求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那么公示催告程序申請主體是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照上述規定,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主體必須是喪失票據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請主體是需要滿足相應的法律需求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關于公示催告程序申請主體是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該規定是對票據公示催告程序的主體所作的最終解釋,也是當前審判實踐認定票據公示催告程序主體條件的主要依據。按照上述規定,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主體必須是喪失票據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最后合法持票人包含了兩層含義:一是須為合法持票人。只有合法取得票據的持有人才能獲得法律的保護,其喪失票據后才能通過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失票救濟,因此民訴法規定的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票據持有人應是票據的合法持有人。對這一點,雖然民訴法沒有明確指出,但這是立法的應有之義,民訴法為行文簡潔,故只是使用了“持票人”這一概念。二是須為票據喪失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這里的最后持票人,既可能是出票人,也有可能是轉讓票據的受讓人。票據的最后合法持有人具有確定性和唯一性,《規定》要求票據喪失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才有資格申請公示催告,可以確保對同一票據適用公示催告程序的唯一性,從而避免引起許多矛盾糾紛,影響票據基礎關系的穩定。
1、認定喪失票據或其他事項的事實而不是解決民事權益的爭議;
2、公示催告程序具有階段性,公示催告與除權判決是前后銜接的兩個階段,除權判決依催告申請人再次申請做出,法院不得自行作出。公示催告階段適用獨任制,但進入除權判決階段則必須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3、實行一審終審,不得上訴。
1、利害關系人應當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間或在申報期間屆滿,判決作出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2、利害關系人在向法院主張權利時應向法院出示票據,法院即時通知公示催告申請人在指定期間查看該票據,如公示催告的票據與利害關系人出示的票據不一致,應當駁回利害關系人的申請。
如利害關系人未在判決前申報權利的,可以在判決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按票據糾紛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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