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離婚訴訟的主體要具備哪些要件,離婚訴訟的程序怎么走

導讀:
2第二階段答辯階段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那么提起離婚訴訟的主體要具備哪些要件,離婚訴訟的程序怎么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第二階段答辯階段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關于提起離婚訴訟的主體要具備哪些要件,離婚訴訟的程序怎么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提起離婚訴訟的主體要具備哪些要件
對提起離婚訴訟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離婚訴訟的人必須符合的要件不具備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5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6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7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認為需要請一個人代為參與訴訟可以依法委托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但原被告必須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體任何人不可代理。
二離婚訴訟的程序怎么走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三個必經階段。
1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3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