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子公婆為保"香火"搶孫 兒媳怒討監護權

導讀:
原告林某與金某于2005年1月登記結婚,2006年4月11日生一男孩。同年11月28日,金某在外地打工時從9層樓的腳手架上摔下死亡。安葬丈夫后,林某欲抱兒子回娘家居住,公公婆婆擔心失去孫子,堅持要林某留下孩子。在遭到林某的拒絕后,公公婆婆便將孫子搶走藏了起來。后經村、鄉協調未果,林某訴至法院。鑒于林某是孩子的直接監護人,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那么失子公婆為保"香火"搶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原告林某與金某于2005年1月登記結婚,2006年4月11日生一男孩。同年11月28日,金某在外地打工時從9層樓的腳手架上摔下死亡。安葬丈夫后,林某欲抱兒子回娘家居住,公公婆婆擔心失去孫子,堅持要林某留下孩子。在遭到林某的拒絕后,公公婆婆便將孫子搶走藏了起來。后經村、鄉協調未果,林某訴至法院。鑒于林某是孩子的直接監護人,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關于失子公婆為保"香火"搶孫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原告林某與金某于2005年1月登記結婚,2006年4月11日生一男孩。同年11月28日,金某在外地打工時從9層樓的腳手架上摔下死亡。安葬丈夫后,林某欲抱兒子回娘家居住,公公婆婆擔心失去孫子,堅持要林某留下孩子。在遭到林某的拒絕后,公公婆婆便將孫子搶走藏了起來。后經村、鄉協調未果,林某訴至法院。
鑒于林某是孩子的直接監護人,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